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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纪要
3月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国晖主持召开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筹备工作方案(草案)和《中共信阳市委关于加强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草案)》、《市委书记郭瑞民同志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草稿)》等会议文件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关于《实施意见(草案)》的起草工作,要严格遵照中央和省里文件要求,做到重要规定和关键内容不折不扣的体现落实;相较中央和省里文件有实质性突破和增加的建议内容要作特别标注,在汇报时要阐述到位、说明清楚。关于市委主要领导同志讲话的起草工作,定位要准确,站位要高远,说理要有据,结构要合理,层次要清晰。会议原则上同意这个筹备工作方案和两个会议文件初稿,决定待办公室、研究室和选工委分别对这几个文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一并提交市委常委会审定。
会议研究了《信阳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草案)》。会议指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工作要点是编排制定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的根本依据,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是对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工作要点中的监督工作安排在形式和时间上的具体细化,正确厘清三者的本源关系是科学编排监督工作计划的基本前提和基础。会议要求,机关各委室要严格依据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工作要点,进一步科学确定监督工作选题,务实选择监督工作开展形式,合理编排监督工作时间进度,重新报送本委室的监督工作计划,研究室要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汇总整理加工,努力制定出一个能够更加有力有效的引领和助推常委会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的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会议研究了由市人大常委会负责的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专项改革小组需要上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2016年重点改革事项安排。会议原则上同意这个安排,决定待省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专项改革小组2016年重点改革事项安排确定后,再参照修改我们的重点改革事项安排,然后上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会议还研究调整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分工。会议决定,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分工作如下调整:詹玉锋副主任分管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杨明忠副主任分管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和信访办公室。主任会议其他组成人员的分工保持不变,不再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