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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二次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6年2月3日信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邱 萍的信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6年2月3日信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6年2月3日信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陈 鹏的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张新中为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