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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
(2016年3月1日信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次主任会议原则通过)
根据《信阳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安排,现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8项)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的专项工作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非税收入征收和管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预算调整和接受增加专项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开展跟踪监督(5项)
1.对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的决议》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相关报告拟提交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内司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公园绿地建设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相关报告拟提交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对市人民政府办理《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相关报告拟提交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内司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对市人民政府办理01号议案和《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相关报告拟提交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城市总规的决议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相关报告拟提交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3项)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交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内司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交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及《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交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开展视察和调研(14项)
1.围绕寄宿制学校建设情况开展调研,交办01号议案。(调研报告拟提交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围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开展调研,交办02号议案。(调研报告拟提交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对我市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视察报告拟提交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围绕对政府的投资特别是政府举债投资兴办的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调研。(调研报告拟提交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围绕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开展调研。(调研报告拟提交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围绕我市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开展调研。(调研报告拟提交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对中心城区内河治理、雨污分流和防汛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视察报告拟提交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8.围绕全市交通运输类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开展调研。(调研报告拟提交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9.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视察报告拟提交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内司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0.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视察报告拟提交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内司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1.对2016年“十件实事”进展情况进行视察。(视察报告拟提交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2.围绕我市实施精准扶贫工作开展调研。(调研报告拟提交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3.围绕全市电子商务物流业发展开展调研。(调研报告拟提交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4.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视察。(视察报告拟提交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其他监督事项
附件: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时间安排表。
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时间安排表 | ||
时 间 | 监督工作内容 | |
3-4 月份 |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的专项工作报告 | |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 | ||
3.围绕寄宿制学校建设情况开展调研,交办01号议案 | ||
4.围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开展调研、交办02号议案 | ||
5.对我市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 ||
6.对政府的投资特别是政府举债投资兴办的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调研。 | ||
5-6 月份 |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 |
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非税收入征收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 ||
9.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情况 | ||
10.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实施情况 | ||
11.围绕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开展调研 | ||
12.围绕我市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开展调研 | ||
13.对中心城区内河治理、雨污分流和防汛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 ||
14.围绕全市交通运输类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开展调研 | ||
7-8 月份 |
1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 |
1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 | ||
1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 ||
1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预算调整和接受增加专项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 | ||
19.对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公园绿地建设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 ||
20.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 ||
21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 ||
22.对2016年“十件实事”进展情况进行视察 | ||
9-10 月份 |
2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办理《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 |
24.对市人民政府办理01号议案和《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 ||
25.对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城市总规的决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 | ||
26.围绕我市实施精准扶贫工作开展调研。 | ||
27.围绕全市电子商务物流业发展开展调研 | ||
11-12 月份 |
2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 |
29.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及《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 | ||
30.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视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