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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免侯钦东、陈洪杰职务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尚朝阳《关于提请侯钦东等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信政文〔2017〕43号),经信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17年4月26日表决通过。
决定免去:
陈洪杰的信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侯钦东为信阳市公安局局长。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4月26日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