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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7年6月)(上)

发布时间:2017-06-28  阅读次数:次  【字体:
二○一七年六月四日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主要工作,对今后五年工作提出建议,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是中共信阳市委团结带领全市人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信阳经济社会发展,奋力实现“十二五”主要目标任务的五年,也是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的五年。五年来,常委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围绕建设“五个信阳”、打造“一市一区三枢纽”,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更加注重在服务大局中推动科学发展,在发展民主中维护民生民利,在健全法制中促进社会和谐,在创新规范中谋求工作实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积极作用。

  ——监督工作扎实有效。贯彻实施监督法,把关系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实效。五年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74件,检查2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作出审议意见32件,形成视察报告32件、调研报告41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65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309件次,配合全国、省人大视察调研、执法检查70余批次。

  ——立法工作有序推进。适应设区市依法享有地方立法权新形势,积极筹备立法工作,成功争取我市成为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积极开展立法工作实践,首个立法项目《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在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获全票批准,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顺利开展。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五年共作出财政预决算、城市规划、法治建设、民生事业等方面决议决定21项。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健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发言、宪法宣誓等程序,五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28人次。

  ——代表工作得到加强。贯彻实施代表法,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五年共督办大会议案8件,代表建议815件;举办代表培训班,参训代表510人次;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等活动650人次。

  具体来说,主要做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一、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在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积极有为,努力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积极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协助市委起草贯彻实施意见,提出创新人大工作、加强人大建设的二十九条具体措施。根据市委要求,调研督导各县区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大工作文件的情况,提出进一步抓好落实的三点建议,市委批转调研督导报告,有力促进了县乡党委切实强化人大工作领导,加强人大组织建设,完善人大制度规范,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坚持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点工作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始终保持与市委同心同向、步调一致。出色完成了重点工程项目分包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牵头协调、国家卫生城市复核达标等工作任务。机关派出驻村第一书记,扎实开展驻村扶贫。主任会议成员和机关处级干部落实定点联系工作要求,经常深入定点县区、乡村、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现场,开展调查研究、政策宣讲、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始终坚持以创新推进人大工作,在总结过去经验、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做法的基础上,修订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出台了《专题询问办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成市级人大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和基层“代表之家”示范点。

  二、服务发展大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常委会紧紧抓住我市经济发展中全局性、关键性问题重点开展监督,促进政府提升经济工作水平,壮大经济总量,增强经济实力。

  加强计划和预算监督。每年定期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和财政收支审计报告,审查批准上年度决算和本年度预算调整方案,跟踪督办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支持财政部门公开有关预算,推进市直部门公开预算信息,每年选择政府若干部门预决算进行重点审查。听取审议“营改增”、非税收入征管、政府举债、政府采购、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工作情况的报告,专题调研市属开发区管理区财政预算管理情况、水利和交通运输类财政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推动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

  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和重要产业发展。每年定期听取审议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和年度“十件实事”完成等情况的报告,集中视察信阳电力、明港机场、出山店水库、高铁信阳东站、家居产业小镇、义乌小商品城等工地现场,专题调研信阳高新区、县区产业集聚区,并作出相关审议意见,推动重点工程建设和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调研茶产业、林产业发展情况,检查矿产资源法、森林法和农业综合开发条例实施情况,支持发挥资源优势,提升产业发展水平。视察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调研红色旅游发展情况,就鸡公山、灵山寺创建国家5A级景区及南湾湖创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的目标提出审议意见,助推旅游产业发展。

  促进重点领域改革。听取审议国企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医药卫生、行政服务、盐业管理、自主创新、电子商务等情况的报告,推动加快改革步伐。突出“三农”问题,听取审议统筹城乡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及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粮食安全、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基层供销社服务“三农”、农村公路建设等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专题调研全市农村发展现状及趋势、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清洁工程等,形成有分量的调研报告,相关调研成果得到市委充分肯定,市政府认真研究吸纳。

  三、关注民生福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常委会坚持强化民生社会事业工作监督,支持和督促政府保障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重视民生保障。每年将中心城区内河治理、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和防汛工作列为监督议题,听取审议政府报告,组织代表实地察看,听取沿岸居民意见,督促政府加快实施。听取审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关爱留守儿童、建设寄宿制学校、校车安全、城区供水安全、消防安全、防空安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小区物业管理等报告,强力推进民生事业不断改善。检查体育法实施情况,调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情况,促进文体事业发展。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律师法实施情况,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聚焦社会热点。持续用力监督食品安全,针对餐饮监管、源头监管、校园食品等不同环节,分年度听取审议政府报告,组织明察暗访,开展联动监督和专题询问,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对群众关注的征地拆迁、非法集资、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等问题,运用听取审议报告、视察调研等方式,推动有关部门更好地回应群众关切。听取审议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公交车运行及老年人乘车享受优待情况的报告,组织代表视察和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出台文件,加大投入,促进了中心城区交通状况改善。

  注重生态保护。逐年加大对南湾湖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监督力度,采取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监督,全力支持拆除上游沿河养殖场及治理下游浉河排污工作。组织保护条例颁布以来实施情况的立法评估,巩固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重视城市规划区内自然山体的保护和利用,就划界命名、规划公示、强化保护等作出决议,致力打造生态园林城市。组织代表视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积极为创建工作建言助力。听取审议土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报告,作出推进产业发展和区域开发环境保护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决定,批准在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切实保护信阳这片好山好水好地方。认真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信阳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和环保法治观念。

  四、坚持法治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常委会牢固树立法治理念,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加强立法工作和法律实施监督,促进法治信阳建设。

  做好立法工作。坚持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加强立法能力建设,设立市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参加上级人大举办的立法培训,赴外地学习立法工作经验。建立与市政府立法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开展我市立法需求调研论证,建立立法项目库。组织立法审议项目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起草和审议。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有关立法调研。

  推进依法行政。听取审议市政府开展第六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报告,作出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检查价格法、防洪法、气象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畜牧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档案法、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有关执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维护司法公正。听取审议行政审判、民事执行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反贪污贿赂、民事行政检察、监所检察、预防职务犯罪和市监狱搬迁准备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支持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公正司法。任命人民陪审员,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视察平安三项工程建设情况。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督促各地各部门妥善处理。主任会议成员参加市委联合接访,为来访群众答疑解惑,现场督办交办信访问题。

  五、做好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升代表工作水平,切实发挥代表作用。

  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加强代表培训,每年组织代表参加全国、省、市人大举办的各类培训,系统培训人大理论、履职知识等方面内容。定期向代表寄送公报、杂志等资料,通报常委会工作动态。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增加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人数,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密切联系代表,完善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联系选举单位和选民制度。支持基层“代表之家”示范点建设,扩充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阵地。认真做好代表工作档案室建设,规范代表档案管理。

  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认真组织代表议案的调查、研究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并将办理结果提交下一次大会备案。召开代表建议专题交办会,组织现场督办、对口督办和定期听取办理情况报告,督促市政府及有关单位认真办理、及时回复、推动落实。每年评比优秀议案建议,表彰办理先进单位和个人。

  开展代表“创先争优”活动。通过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述职等方式,增强代表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和履职意识。每年表彰一批优秀代表和先进代表小组。开展代表承诺活动,全体市人大代表认真填写《信阳市四届人大代表承诺书》,其中企业家代表还作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特别承诺,收到较好社会效果。

  抓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今年是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年。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协助市委依法确定新一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办法,周密安排选举时间和工作步骤,确保本轮换届选举顺利进行。换届后代表的结构更优、素质更高。

关于公开征求《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7年6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