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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会问答实录(二)
七、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胡贤斌: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更需要财政的投入。请问我市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在财政投入方面的情况怎样?如何保证财政投入资金的有效使用?
市财政局副局长李占虎:正如这位委员所指出那样,做好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防治资金投入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当然,更是我们财政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全市各级财政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站位全局,统筹各方面资金加大投入,为我市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以2017年为例,全市预算安排5.5亿元,统筹资金4.9亿元,用于防治工作。市本级尽管财力十分有限,增长乏力,但近几年我们在污染防治方面投入逐年加大:2016年投入3.5亿元,2017年投入3.74亿元,2018年计划投入3.92亿元(很可能突破4亿元)。除上述动用自身财力直接投入外,我们还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和政府平台公司融资等方式投入更大。如:在建的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是通过PPP模式与北京桑德公司合作,合同价3.4亿元;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仅征地拆迁各辖区上报需资金8亿元,我们已协调由华信公司融资,现已根据征拆进度陆续到位。
为保证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我们一方面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防截留挪用。市财政监督局每年都配合省财政厅进行一次环保资金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另一方面,我们对资金的使用绩效进行年度考核,并充分利用考核结果,如将之作为对县区、实施单位予以奖补的依据,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计算因素等。与此同时,从今年起,我们将全面落实市政府出台的《信阳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信阳市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对县区实施以奖惩促防治。以今年2月份为例,根据市环保局的考核结果,在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面扣缴相关县区336万元,奖励338.7万元;水环境生态补偿方面,扣缴相关县区900万元。下一步,我们将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多方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投入。同时也将进一步理清市直与各县区之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分级负担,共同防治;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付费”的原则,压实县区和企业的责任,共同努力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八、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霞:农村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请问,目前我市农村饮用水安全状况如何?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如何?
市水利局局长叶长青: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民生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2005年调查,我市有260万农村人口饮用水存在水质问题,占当时全市农村人口的50.1%。2005年国家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来,截止到2015年,全市共实施10批次,投入资金17.12亿元,实际解决315.2万农村居民和59.9万学校师生饮用水不安全问题。2016年国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以来,截至2017年年底,共实施了3批次,受益人口110.5万人。2018年,为确保6个贫困县按时脱贫摘帽,各县区政府计划整合涉农资金3.63亿元,对全市493个行政村、87.95万人继续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后可彻底解决全市所有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1.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的问题。我市农村饮水安全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四难”。一是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当地政府移交难。二是工程管网长、地域复杂管护难。三是农村居民常年外出务工较多,日常用水量极少,收费难。四是在无管护经费、水费收缴困难的现实情况下,大部分水厂运营难。
2.采取的措施。一是加强水源保护。主动与环保部门对接,提供2005年以来农村饮水安全所有建设工程的清单,由环保部门及时划分饮水水源保护区,2019年年底前可完成划定工作。二是加强水质检测。认真排查饮用水水质安全风险隐患,加强与卫计部门沟通,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对水源水、水厂出厂水、末梢水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同时,按照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标准,积极排查贫困村、贫困人口饮水现状,根据水质化验情况,由县区政府统筹出资,解决所属辖区内农村居民饮用山泉水和自备水源水质检测工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为确保工程建得起、管的好、长受益,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形成了《信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初稿)》,现已上报市政府,正在征求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同时,各县区也正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九、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冯桂荣:今年以来,我市水环境情况不容乐观,一季度出境断面水质多处超标。请问我市河流的实际情况究竟怎么样,超标的主要因子是什么?环保部门在河流污染防治执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市环保局局长马富增:询问涉及四个方面的问题,我分别回答:
1.我市国、省控断面共12个。今年第一季度,我市河流水质断面多处超标,1月份5个断面超标,2月份7个断面超标,3月份8个断面超标。三月中旬开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迅速行动,上到市四大家领导,下到乡村干部,上下一心,共同发力,采取截污纳管、清理河道、生态调水等措施。第二季度开始,我市水质出现较大改善,4月份1个断面轻微超标,5月份3个断面轻微超标,6月份跟踪测试全达标。
2.根据监测数据,我市断面超标的主要因子为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也有少数超标)。我们分析,造成这些因子超标的主要污染源,一是生活污水直排,二是畜禽养殖污染,三是农业面源污染,四是河道采砂扰动河床造成的污染。
3.一是密切关注水质状况。每月月初对国省控12个断面开展跟踪监测,对浉河、淮干、白露河、潢河等敏感河流进行加密监测,分析水质状况,发现水质异常,及时报请市政府采取措施。二是加密设置监测断面。确定35个各辖区出入境水质监测断面,理清辖区水质责任。自今年3月份开始,对各辖区水环境质量实施生态补偿。三是严格污染源监管。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涉水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加油站等涉水污染源的执法监管,特别是加大对氮磷等污染物监管力度,促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四是彻底清除断面周边污染源。截至6月13日,累计清理河道80700米、清理垃圾241.75吨、整治取缔污染源270个。五是提请从严问责。今年以来,因环境污染防治问题,提请市纪委追责37人(其中约谈3人、通报批评1人、诫勉谈话15人、党内警告5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行政警告6人、行政记过2人、免职2人)。
4.下一步,环保局将进一步履职尽责,持续监测河流水质状况,当好政府参谋助手;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牵头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做出应有贡献。
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梁志宏:我市河道采砂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当前在规范河道采砂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成效如何?
市水利局局长叶长青:淮河河沙资源丰富、品质优良,素有“软黄金”之称,且开采简单、开采成本低;加之建筑市场对河砂需求量大,尤其是近年来从事采砂作业的人员和进入资金有不断增加的趋势。虽然我们年年对非法采砂加大打击力度,但是效果不佳,以致河道采砂管理成为“顽疾”。
1.我市河道采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河道采砂监督管理粗放,采砂带来的问题屡禁不止。二是监管手段落后,缺少现代化的智能监控手段。三是对河道采砂管理的政治站位不高,且认识不到位。
2.针对当前河道采砂突出问题采取的措施。针对我市河道采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每年都组织开展各类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我市河道采砂秩序。特别是前段时间,罗山县滥采河砂的问题被媒体曝光,中央首长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做出重要批示。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全市上下提升站位,迅速行动,采取强力措施,加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一是从5月24日开始,对淮河干流及支流河道实施全面禁采。二是对全市范围内所有河湖库、重点河段的非法采砂行为和线索,进行拉网式大排查,找准症结,建立台账。三是联合公安局开展打击整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四是制定淮河生态廊道建设方案,集中开展淮河河岸绿化行动;加强河道岸线保护,恢复河道水域岸线生态功能。由于行动迅速、措施得力,目前我市正在按照省定的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整治任务。
3.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强化河道采砂监管,严格落实“五个不准”。二是建立健全河砂经营管理长效机制,形成了《关于完善河道采砂管理机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初稿)》,待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三是落实各级河长和防汛责任人监管职责,确保河道采砂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十一、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周继昌:南湾水库是中心城区唯一的饮用水源地,近年来围绕水源保护作了哪些工作?采取了哪些应对治理措施?
市环保局局长马富增:南湾水库是信阳市中心城区目前唯一的水源地,涉及人民饮水安全,必须保护好这一湖清水。近几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严密监测。市环境监测站对南湾水库饮用水源取水口及重要入湖支流谭家河、董家河等入库河流水质每月开展一次例行监测,每年开展一次全因子分析监测,时刻关注水质变化。
2.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2012年在国家、省里的大力支持下,开始实施南湾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先后投入近2亿元,整治上游养殖场,裁减生猪15.6万头,拆除猪舍面积近50万平方米;试点改造生态茶园10500亩;新建湿地、河岸带修复面积360余亩;设立界桩、标志、标识和警示牌11公里;谭家河镇、浉河港镇建成300吨/天污水处理系统设施,董家河镇1000 吨/天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沿湖建设上百处生活垃圾站,配套90台垃圾清运车辆;购置监测设备9套,初步建成常规监测和预警体系。
3.开展饮用水源水污染防治专项活动。今年年初,市环保局联合市检察院、市环境攻坚办、浉河区、南湾湖风景区、鸡公山管理区等部门,开展环南湾湖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开展80余天,出动1500余人次,共排查环湖违法违规项目277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整改116家,由环保部门责令整改90家,立案查处54家,拟关闭取缔17家,向浉河区人民政府、南湾湖风景区管委会致函要求履行辖区环境保护责任。
4.每年度开展一次饮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
5.不断提升科学护水能力。先后邀请中国科学院、中国环科院专家组对南湾湖取样分析、现场勘查,完成了南湾水库藻类水华应急监测项目结题报告、南湾水库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为南湾湖饮用水源保护提供了强力科学支撑。
市财政局副局长李占虎:正如这位委员所指出那样,做好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防治资金投入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当然,更是我们财政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全市各级财政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站位全局,统筹各方面资金加大投入,为我市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以2017年为例,全市预算安排5.5亿元,统筹资金4.9亿元,用于防治工作。市本级尽管财力十分有限,增长乏力,但近几年我们在污染防治方面投入逐年加大:2016年投入3.5亿元,2017年投入3.74亿元,2018年计划投入3.92亿元(很可能突破4亿元)。除上述动用自身财力直接投入外,我们还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和政府平台公司融资等方式投入更大。如:在建的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是通过PPP模式与北京桑德公司合作,合同价3.4亿元;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仅征地拆迁各辖区上报需资金8亿元,我们已协调由华信公司融资,现已根据征拆进度陆续到位。
为保证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我们一方面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防截留挪用。市财政监督局每年都配合省财政厅进行一次环保资金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另一方面,我们对资金的使用绩效进行年度考核,并充分利用考核结果,如将之作为对县区、实施单位予以奖补的依据,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计算因素等。与此同时,从今年起,我们将全面落实市政府出台的《信阳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信阳市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对县区实施以奖惩促防治。以今年2月份为例,根据市环保局的考核结果,在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面扣缴相关县区336万元,奖励338.7万元;水环境生态补偿方面,扣缴相关县区900万元。下一步,我们将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多方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投入。同时也将进一步理清市直与各县区之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分级负担,共同防治;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付费”的原则,压实县区和企业的责任,共同努力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八、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霞:农村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请问,目前我市农村饮用水安全状况如何?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如何?
市水利局局长叶长青: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民生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2005年调查,我市有260万农村人口饮用水存在水质问题,占当时全市农村人口的50.1%。2005年国家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来,截止到2015年,全市共实施10批次,投入资金17.12亿元,实际解决315.2万农村居民和59.9万学校师生饮用水不安全问题。2016年国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以来,截至2017年年底,共实施了3批次,受益人口110.5万人。2018年,为确保6个贫困县按时脱贫摘帽,各县区政府计划整合涉农资金3.63亿元,对全市493个行政村、87.95万人继续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后可彻底解决全市所有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1.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的问题。我市农村饮水安全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四难”。一是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当地政府移交难。二是工程管网长、地域复杂管护难。三是农村居民常年外出务工较多,日常用水量极少,收费难。四是在无管护经费、水费收缴困难的现实情况下,大部分水厂运营难。
2.采取的措施。一是加强水源保护。主动与环保部门对接,提供2005年以来农村饮水安全所有建设工程的清单,由环保部门及时划分饮水水源保护区,2019年年底前可完成划定工作。二是加强水质检测。认真排查饮用水水质安全风险隐患,加强与卫计部门沟通,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对水源水、水厂出厂水、末梢水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同时,按照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标准,积极排查贫困村、贫困人口饮水现状,根据水质化验情况,由县区政府统筹出资,解决所属辖区内农村居民饮用山泉水和自备水源水质检测工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为确保工程建得起、管的好、长受益,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形成了《信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初稿)》,现已上报市政府,正在征求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同时,各县区也正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九、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冯桂荣:今年以来,我市水环境情况不容乐观,一季度出境断面水质多处超标。请问我市河流的实际情况究竟怎么样,超标的主要因子是什么?环保部门在河流污染防治执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市环保局局长马富增:询问涉及四个方面的问题,我分别回答:
1.我市国、省控断面共12个。今年第一季度,我市河流水质断面多处超标,1月份5个断面超标,2月份7个断面超标,3月份8个断面超标。三月中旬开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迅速行动,上到市四大家领导,下到乡村干部,上下一心,共同发力,采取截污纳管、清理河道、生态调水等措施。第二季度开始,我市水质出现较大改善,4月份1个断面轻微超标,5月份3个断面轻微超标,6月份跟踪测试全达标。
2.根据监测数据,我市断面超标的主要因子为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也有少数超标)。我们分析,造成这些因子超标的主要污染源,一是生活污水直排,二是畜禽养殖污染,三是农业面源污染,四是河道采砂扰动河床造成的污染。
3.一是密切关注水质状况。每月月初对国省控12个断面开展跟踪监测,对浉河、淮干、白露河、潢河等敏感河流进行加密监测,分析水质状况,发现水质异常,及时报请市政府采取措施。二是加密设置监测断面。确定35个各辖区出入境水质监测断面,理清辖区水质责任。自今年3月份开始,对各辖区水环境质量实施生态补偿。三是严格污染源监管。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涉水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加油站等涉水污染源的执法监管,特别是加大对氮磷等污染物监管力度,促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四是彻底清除断面周边污染源。截至6月13日,累计清理河道80700米、清理垃圾241.75吨、整治取缔污染源270个。五是提请从严问责。今年以来,因环境污染防治问题,提请市纪委追责37人(其中约谈3人、通报批评1人、诫勉谈话15人、党内警告5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行政警告6人、行政记过2人、免职2人)。
4.下一步,环保局将进一步履职尽责,持续监测河流水质状况,当好政府参谋助手;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牵头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做出应有贡献。
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梁志宏:我市河道采砂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当前在规范河道采砂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成效如何?
市水利局局长叶长青:淮河河沙资源丰富、品质优良,素有“软黄金”之称,且开采简单、开采成本低;加之建筑市场对河砂需求量大,尤其是近年来从事采砂作业的人员和进入资金有不断增加的趋势。虽然我们年年对非法采砂加大打击力度,但是效果不佳,以致河道采砂管理成为“顽疾”。
1.我市河道采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河道采砂监督管理粗放,采砂带来的问题屡禁不止。二是监管手段落后,缺少现代化的智能监控手段。三是对河道采砂管理的政治站位不高,且认识不到位。
2.针对当前河道采砂突出问题采取的措施。针对我市河道采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每年都组织开展各类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我市河道采砂秩序。特别是前段时间,罗山县滥采河砂的问题被媒体曝光,中央首长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做出重要批示。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全市上下提升站位,迅速行动,采取强力措施,加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一是从5月24日开始,对淮河干流及支流河道实施全面禁采。二是对全市范围内所有河湖库、重点河段的非法采砂行为和线索,进行拉网式大排查,找准症结,建立台账。三是联合公安局开展打击整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四是制定淮河生态廊道建设方案,集中开展淮河河岸绿化行动;加强河道岸线保护,恢复河道水域岸线生态功能。由于行动迅速、措施得力,目前我市正在按照省定的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整治任务。
3.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强化河道采砂监管,严格落实“五个不准”。二是建立健全河砂经营管理长效机制,形成了《关于完善河道采砂管理机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初稿)》,待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三是落实各级河长和防汛责任人监管职责,确保河道采砂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十一、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周继昌:南湾水库是中心城区唯一的饮用水源地,近年来围绕水源保护作了哪些工作?采取了哪些应对治理措施?
市环保局局长马富增:南湾水库是信阳市中心城区目前唯一的水源地,涉及人民饮水安全,必须保护好这一湖清水。近几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严密监测。市环境监测站对南湾水库饮用水源取水口及重要入湖支流谭家河、董家河等入库河流水质每月开展一次例行监测,每年开展一次全因子分析监测,时刻关注水质变化。
2.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2012年在国家、省里的大力支持下,开始实施南湾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先后投入近2亿元,整治上游养殖场,裁减生猪15.6万头,拆除猪舍面积近50万平方米;试点改造生态茶园10500亩;新建湿地、河岸带修复面积360余亩;设立界桩、标志、标识和警示牌11公里;谭家河镇、浉河港镇建成300吨/天污水处理系统设施,董家河镇1000 吨/天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沿湖建设上百处生活垃圾站,配套90台垃圾清运车辆;购置监测设备9套,初步建成常规监测和预警体系。
3.开展饮用水源水污染防治专项活动。今年年初,市环保局联合市检察院、市环境攻坚办、浉河区、南湾湖风景区、鸡公山管理区等部门,开展环南湾湖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开展80余天,出动1500余人次,共排查环湖违法违规项目277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整改116家,由环保部门责令整改90家,立案查处54家,拟关闭取缔17家,向浉河区人民政府、南湾湖风景区管委会致函要求履行辖区环境保护责任。
4.每年度开展一次饮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
5.不断提升科学护水能力。先后邀请中国科学院、中国环科院专家组对南湾湖取样分析、现场勘查,完成了南湾水库藻类水华应急监测项目结题报告、南湾水库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为南湾湖饮用水源保护提供了强力科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