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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市人民检察院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
7月26日至27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詹玉锋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霞、张振森、王霞、市人大代表霍昱廷等先后到固始县、光山县对我市人民检察院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情况进行视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国谦同志陪同视察。
视察组分别在固始县、光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情况汇报座谈会。视察组成员,固始县、光山县人大和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基层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等参加会议。在光山县召开的座谈会上,市检察院汇报了全市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情况,视察组成员,两县人大、法院主要负责同志及部分人大代表分别对人民检察院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发表了意见和建议,詹玉锋做了讲话。
詹玉锋充分肯定了我市人民检察院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近年来,市检察院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负责,措施得力,成效明显。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等进一步促进了民事案件公正裁判和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伸张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地维护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詹玉锋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工作开展还不平衡,有些司法人员思想观念还不适应,监督刚性还不够有力,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法律监督力度、水平还有待提升等。
对做好下一步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詹玉锋强调,一要提高认识,加强法律监督。要牢牢把握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保证质量,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进一步提高监督水平。二要完善机制,促进法律监督。完善民事抗诉案件的申诉审查机制,发挥抗诉职能,加大抗诉工作力度;要做好涉及我市“三大攻坚战”诉讼案件的法律监督;要加强法院民事案件再审活动的监督;法院、检察院要建立完善的沟通机制,密切配合,互相支持,更好地促进民事诉讼和执行法律监督工作依法有力开展。三要提升能力,搞好法律监督。要加强监督能力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监督队伍;要加强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好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对复杂案件加强指挥、协调,注意总结指导;要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相结合,力求更好实现检察法律监督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郭国谦同志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一要切实把人大监督作为对检察机关的支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探索将人大监督落到实处的方式、方法;二要按照最高检要求,下大力气加大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的工作力度;三要高度重视人大视察意见,切实抓好落实,努力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