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1-11-09 阅读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决议
(2021年10月29日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6次会议通过)
2021年10月27日至28日,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6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并对8个单位开展了质询。会议原则同意这四个报告,充分肯定质询工作对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所起的积极作用。
会议认为,营商环境是企业赖以生存的空气和土壤,是一个地区经济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集中体现。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是确保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生命线,是加快老区振兴、加速绿色崛起、实现“两个更好”的重要途径。近三年来,我市营商环境在全省开展的第三方评价排名中一直在后位徘徊,反映出我市的营商环境还有差距,市场环境、政务服务、法治环境、宜居宜业环境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为了实现市委关于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要求,必须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必须打好组合拳,多策并举、上下协力,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打赢优化营商环境这场硬仗。 一、进一步厘清职责。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对照法律法规以及机构改革职能方案,进一步厘清部门之间的职责和权限,做到职权明晰,尤其是对管理的空白地带、交叉地带,要明确到位;涉及多头管理的工作,要逐一分解到职能部门,防止推诿扯皮;因改革职能转变、移交的,要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无缝衔接。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质询是人大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具有显著的批评性和问责性。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社会的反映,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国家机关和部门,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质询、工作评议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三、进一步跟踪问责。市监察委员会要设立营商环境问题监督举报电话,公开接受企业和群众投诉并建立台账;对于企业和群众投诉,要及时立案、及时调查、及时查处;要定期对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巡察,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纠正。2022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市监察委员会受理、查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案件情况的专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