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人大概况
人大要闻
监督视察
代表工作
选举任免
决议决定
纪要讲话
自身建设
县区人大
站内搜索
您当前位置: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网
>
新闻频道
>
决定决议
> 浏览文章
关于陈志伟同志为信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12-28 阅读次数:
次 【字体:
大
中
小
】
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陈志伟同志为信阳市人民政府
代理市长的决定
(2021年12月27日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陈志伟同志为信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