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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志伟同志为信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12-28  阅读次数:次  【字体:



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陈志伟同志为信阳市人民政府

代理市长的决定

(2021年12月27日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陈志伟同志为信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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