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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2-18  阅读次数:次  【字体: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2月16日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同意,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调整为2022年2月21日在信阳召开,正式会期3天。会议的建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信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信阳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信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信阳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

  八、决定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

  九、选举事项。

  会议安排如有变动,授权主任会议决定





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关于接受郭国谦同志辞去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