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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2022-02-25  阅读次数:次  【字体:



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 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23日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市长陈志伟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 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及重点工作 。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



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信阳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2年2月23日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信阳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信阳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信阳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2年2月23日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信阳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信阳市2021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同意预算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信阳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信阳市2022年市级预算。



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23日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谢天学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23日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新中院长所作的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多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意见。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23日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英旭代检察长所作的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多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接受毛冠楠同志辞去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