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工信局等七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0 阅读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试行)》规定和《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安排,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023年对市工信局等七个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市林茶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 对被评议单位2022年以来的工作进行评议,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依法行政方面。贯彻执行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二)工作履职方面。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服从大局、服务发展、依法履行部门职责,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特 别是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小区物业服务等方面,为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情况;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 (三)接受监督方面。贯彻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议案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情况。 (四)其他方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应当评议的其他事项。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被评议部门的情况,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被评议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将对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与建议进行归纳整理、认真研究,并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确保工作评议取得实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