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红线”守护水环境安全“底线”——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推动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综述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坚持立法先行,加强依法监督,有力推动了市域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善用立法之权 筑牢水生态环境法治保护之基
水是信阳的名片。全市水资源占河南省总量的22%,人民群众对于加强水环境保护呼声强烈。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市人大常委会聚焦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要求最迫切的突出问题,力求用高质量立法回应人民期待。
南湾水库是信阳人民的“大水缸”。为保护南湾饮用水水源,在2008年1月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21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立法议案,被省人大常委会采纳,列入了当年的省人大立法计划。2009年9月25日,《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通过。这是河南省第一部保护水源地的地方性法规。
2015年,信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围绕水环境方面的立法需求,相继制定了《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信阳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信阳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三部地方性法规,为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筑起了坚实的法治屏障。
亮出监督利剑 密织水生态环境法治保护之网
法立如山,贵在必行。回首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守护碧水的法治足迹,立法“进度条”在不断刷新的同时,执法检查的监督利剑也在不断擦亮。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大力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和指导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主动作为,切实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促进水环境持续改善。同时,市县两级人大坚持联动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审议报告、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等形式,增强监督实效,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2024年3月23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聚焦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三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担任“考官”,就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河道采砂监管、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问题,对市生态环境局等四个单位进行现场询问。
“保护好信阳的水资源,保障淮河流域生态安全,不是选择题,而是一道必答题。”正如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天学所强调,以法治力量守护生命之源,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2024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和饮用水水源保护“两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采取市、县(区)人大联动、一体推进的方式进行。通过实地检查与听取汇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规定点位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检查方式,总结经验和成效,找准问题和症结。
“水污分流处理工作持续时间久,建议完善规划,列入预算,建成雨污分流管网,彻底解决污水直排问题。”
“要充分发挥条例的刚性约束作用,在约谈、问责追究法律责任等方面进一步下功夫,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
6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和饮用水水源保护“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从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水污染防治法律的贯彻实施、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四个方面作出了审议意见。
“我们及时将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转给了市政府研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10月份听取对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负责同志表示。
推动贯彻实施 凝聚水生态环境法治保护之力
人大监督的目的在于督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以常态化监督推动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护航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助力了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在法律责任落实方面,市政府制定了《信阳市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2023—2035年)》,明确了市直部门和县(区)在全市水环境治理中的职责任务、责任单位、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与此同时,持续推动“四水同治”重大水利项目建设。袁湾水库大坝主体工程加快实施,河南省大别山革命老区引淮供水灌溉工程淮河枢纽主体工程基本完成,灌区工程、城市供水工程同步推进。全市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各3座,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73.5万吨。中心城区新改建污水管网293公里,超过历史污水管网长度总和。
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了市级、县级及“千吨万人”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科学立标设界,划定水源地保护“红线”。划定了市级备用水源地(出山店水库)的保护区范围,调整完成了商城县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对全市10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水量、环境现状进行全面“体检”。
如今,老区信阳水清岸绿成为常态,这是全市上下凝心聚力取得的丰硕成果,也是全市各级人大依法履职交出的出彩答卷。
来源:信阳日报“人大视窗”专版 文/韩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