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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信阳市荣誉市民和信阳市优秀市民称号的决定
(2007年8月30日信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信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的提请,决定授予(按姓名笔划为序)丁霞、于文杰、万翔、王建新、王胜伦、左跃、朱开福、朱文臣、华伟、刘德红、孙一杰、李勇、李建志、汪冬元、张小根、张永诚、张国华、陈道荣、罗植春、金瑞章、郑汉钿等21人信阳市荣誉市民称号;决定授予(按姓名笔划为序)王刚、万正和、卢从润、华长明、李东群、张斌、张义华、张新民、罗永建、周玉海、郝志安、祝春雷、袁军、徐万明、喻合、谢运成等16人信阳市优秀市民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