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网 > 新闻频道 >县区人大 > 浏览文章
坚持“定位、到位、不越位”的理念 做好人大监督工作
固始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业会
〔按语〕 1998年9月,信阳撤地设市,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自此,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地方国家政权建设掀开了新的一页。十载寒暑,十度春秋。对信阳市的人大工作来说,这十年是不平凡的十年,是不断发展完善的十年。《信阳人大工作》从本期起,设立专栏,陆续刊登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文章,以纪念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十周年。
今年是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十周年。不平凡的十年历程,见证了信阳市民主法治建设的辉煌成就,固始县人大工作也伴随着全市的发展步伐登上了一个又一个新台阶。十年来,在信阳市人大常委会的正确指导下,在固始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固始人大常委会始终围绕“定位、到位、不越位”的工作理念,突出“抓具体、抓落实、抓关键”的工作策略,充分发挥县人大的职能,为全县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明确“定位”,是人大监督有力度的基础
县级人大的角色“定位”,法律已明确得很清楚,但在实际的工作运行中,往往存在着“定位”模糊的方面,直接影响了人大职能的发挥。人大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为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统一、准确、严格、有效的遵守和执行,为保证由它产生的国家机关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职权,为保证由它选举和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而实施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监察和督促行为。人大监督是法律意义上最高权威的监督。对于不具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说,依法行使好监督权就显得更为重要。随着《监督法》的施行和监督工作的不断深入,我们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树立新的监督理念,变被动为主动。
1、强化主体意识。过去,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和各种因素的制约,人大监督权的行使并没有真正到位,存在不敢监督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监督工作的实践离宪法、法律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与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很不相称。为改变这种状况,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强化监督的主体意识,找准差距,摆正位置,着力维护人大监督的法定权威,做到法律监督抓重点,工作监督抓大事,敢于监督不失职,善于监督不越权。
2、强化责任意识。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机关,必须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为此,我们经常组织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工作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科学决策、统筹安排、善于监督。工作中,我们始终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加强监督的出发点和归宿,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同时,严格要求,乐于奉献,依靠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激发人大监督工作的活力。
3、强化“碰硬”意识。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来源于国家体制,依据于法律规定。在实施监督过程中,直接触及职能部门和具体人员,如果畏首畏尾、瞻前顾后,人大的监督就会流于形式,就会软弱无力。为了真正使人大的监督硬起来,我们放开手脚,依法大胆行使职权,敢于碰硬,敢于触及矛盾,纠正违法行为,敢于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敢于监督关系全县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人大监督只有真正硬起来,才能树立起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才能不负人民的重托。近年来,我们在调查研究、执法检查、述职评议、会议审议等活动中,发现并指出“一府两院”及职能部门在规划执行、行政执法、社会治安、水资源保护、预算执行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到位。
4、强化务实意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手段,其目的是提高实效、促进工作。因此,我们在求实上做文章、讲质量、求效果,不召开无准备、无效果的会议,不实施无责任、无落实的监督,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果”。近几年,我们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采取约见协调、面商督办等新形式,结合分组检查、集中评议等新方法,有效解决了移民安置、退耕还林、城区道路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中产生了良好反映。
二、做得“到位”,是人大监督有成效的关键
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让党和人民满意,一直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力求监督“到位”,力戒图形式,走过场,是我们工作的准则。“抓具体、抓落实、抓关键”是监督“到位”的工作策略。确定监督的重点是监督到位的关键。近几年,我们突出抓住三个方面的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到位”监督,确保了监督取得实效。
1、围绕发展第一要务,抓住全局性重大问题和中心工作实施监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县委提出了建设“开明开放、实力提升、魅力彰显、人文厚重、和谐平安”的新固始的发展战略,作出了发展“粮油生产及加工、畜禽水产生产及加工、劳务经济”三大支柱产业,实施根亲文化、林业生态县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这些战略部署都在县政府的工作报告中进行了深化和落实。对此,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突出发展主题,将县委的战略决策体现在年度工作要点中,使人大工作与党委工作合拍。自县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们集中精力就工业园区征地、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环境改善,重点工程建设、旅游开发,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编制等重大事项进行重点监督,听取县政府专题报告 64次,组织开展专项调查、检查 51次,提出相应的审议意见及会议决议、决定。为调动各级人大代表在经济建设主战场发挥带头作用,我们开展了“人大代表谈产业开发”活动,并在电视台开办系列节目,有声有色的宣传创业有成、致富有门的人大代表,使人大工作与经济建设有力地结合起来。
2、围绕依法治县战略,抓住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监督。执法检查,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进行法律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和一项主要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对于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督促“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司法,查处、纠正违法行为,加快依法治县进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每年确定2~3部法律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监督,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近年来,主要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对我县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防洪法》、《环境保护法》、《计划生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共提出审议意见75条。由于提出的审议意见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县政府及有关执法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土地、规划等部门针对制止乱占乱建的审议意见的要求,多家部门密切配合,加大了联合执法力度,对违法占地、违章建设等予以坚决查处;县政府针对取缔河道非法采砂,确保城区水源安全和防洪安全的审议意见的要求狠下决心,组织协调水利、公安、环保等职能部门采取宣传教育、严厉处罚等措施,初步完成了河道采砂的综合整治任务,收到了良好社会效益,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3、围绕执政为民宗旨,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施监督。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更是大事要事。人大的权力来自人民,人大的监督是代表人民的监督,只要是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事,人大就都应该监督。由此可以说,人大监督也无小事。因此,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点监督,督促“一府两院”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多是通过人大代表以议案、建议的形式在人代会上提出,有的是通过人大信访渠道反映上来的,或是人大在调查、视察等活动中了解掌握到的。县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的的议案、建议954件,对此,我们加大督办和协调力度,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同时,加大代表的专项视察和调研力度,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如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处理好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河道非法采砂的治理、新农合资金的监督等建议,我们经过调查、核实,督促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责任措施,使之得到了及时有效解决,受到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保持“不越位”,是人大监督有序的标尺
监督不越权,督办不代办,是人大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原则,而在具体监督过程中,有时候的“限度”不好把握,容易有“过火”的行为。我们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下几点。
一是正确把握好人大监督与党的领导关系。坚持党的领导是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作用,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监督职能的根本保障,是一项必须坚持的政治原则。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使人大监督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才能保证人大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才能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优势。我们在监督工作中,坚持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县委提出的“三大跨越”、“三大支柱产业”等重大决策,都及时采取行动,依法行使职权,督促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促进了中心工作的推进。在作出重大事项的决定,开展执法评议和工作评议等监督活动时,都做到事前向县委请示,同意后实施,事后及时向县委汇报。由于我们在开展监督工作中,坚持主动依靠党的领导,充分体现党的领导,从而较好地做到了与县委在政治上同向、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步。
二是正确把握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人大监督既是对“一府两院”权力运行的制约,又是对其工作的支持,监督与支持是辩证统一的。我们既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监督,又充分体现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支持。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通过找准重点、难点问题,充分运用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增强广大干部推进重大工作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全社会营造了关心、支持重大工作落实的良好氛围,实现了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
三是正确把握好依法监督与探索创新的关系。依法监督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一条基本原则,但是依法监督并不排斥在坚持宪法精神和法律原则的前提下,根据新形势、新情况,进行有益的探索和创新。近年来,我们围绕贯彻中央 9号文件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代表在监督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探索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围绕提高人大监督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断探索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以适当形式把监督事项、进程、结果公之与众,实行“阳光监督”,使人大监督真正凸显亲民、为民本色,丰富了监督形式,增强了监督实效。结合评议工作,我们在全县开展了争创“十佳人民公仆”活动,通过广泛征求基层人民群众的意见,把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为民务实、政绩突出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评选为年度“十佳”人物,有效地开辟了新的监督渠道和新的监督形式。
近年来,我们虽然在监督工作中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同兄弟县区相比还有相当差距,有些工作尚在探索之中。我们要以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十周年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县人大监督工作,不断提高人大监督工作水平,为全市民主法制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