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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监督重点 增强监督实效
罗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道秀
罗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道秀对“一府两院”的工作开展监督,支持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县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罗山县人大常委会贯彻《监督法》等法律精神,结合地方实际和县级人大常委会的特点,拓展监督内容,创新监督形式,规范监督程序,不断改进监督方法,努力提高监督效果,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一、精选议题,使监督工作贴近民生,贴近实际
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工作监督的重点,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谋全局、议大事。按照议题求精,内容求深,工作求实的工作思路,贴近民生,贴近实际,突出县委中心工作确定议题;突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确定议题;突出“一府两院”的工作重点确定议题;突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问题确定议题。常委会坚持把真正具有影响的重点问题确定为年度或一个时期的监督工作重点。把议题选在“一府两院”需要加强和改进或正在着手抓的工作上,通过开展监督,支持、帮助“一府两院”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县人大常委会从县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中集中反映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常委会工作机构在工作调研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及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些重大问题,经过筛选,精心选择符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重点事项,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2006年,在县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城关镇代表团提出了关于加强县城小巷道建设的建议,县人大常委会于同年5月份听取县政府关于县城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据此拉开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监督。目前,已经收到明显效果。根据群众的来信来访反映,县人大常委会自2005年开始,持续对县城饮用水安全开展监督,从对县城居民饮水安全到对全县群众饮水安全,从饮水安全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从一般性监督到作为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重点,作为重要议题,听取专题报告,发出审议意见,持续、深入开展监督工作。近两年来,县人大常委会还分别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体制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10余项工作听取县政府的工作汇报,开展持续监督,整个监督工作围绕热点展开,围绕难点突破,支持和促进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维护和实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社会效果,塑造了有为的人大形象,提升了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
二、多措并举,完善机制,不断拓展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和要求,我们结合县级人大常委会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制订出台了《罗山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办法》、《罗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的决议》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使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监督工作时规范、有序。在开展监督工作过程中,近两年,县人大常委会因事制宜,运用多种形式。我们一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围绕具体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县政府或职能部门的汇报,是县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工作的主要形式。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工作由县政府或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常委会会上口头报告;对于涉及面不是很宽、影响不大但又必须关注的工作,书面听取工作报告。每年都安排固定的时间,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的运行情况、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和代表批评、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等重点议题。二是组织专题调查、视察活动,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围绕事关发展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组织调查、视察活动,了解掌握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及时督促政府加强或改进工作。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分别组织了企业发展环境专项调查、农村低保工作情况和全县畜牧业生产情况等专项调查活动,针对每项工作,分别作出相应的决议。三是组织执法检查,监督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落实。2007年,县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全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人员集中的地方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随后听取县政府专题汇报,发出审议意见,要求县政府整改,实现全县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近两年,县人大常委会还分别就《食品卫生法》、《河南省食品卫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等10多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组织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通过执法检查,查找不足,提出建议,督促整改,推动了工作,收到明显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严格、认真的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具体工作,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切实地感受到监督对工作的支持、帮助。目前,在罗山县已经形成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请县人大常委会就具体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检查的良性互动局面。在强化工作监督的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根据具体监督工作的需要,适时灵活运用各种不同的形式,把长期监督与临时监督具体工作结合起来,确保监督工作效果。在监督方法选择上,根据监督工作需要,灵活运用。一是坚持阳光操作。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具体监督工作之前,在一定的时间内、一定范围内,采取通过会议、电视台、《今日罗山》周报等媒体进行公开。同时,还通过发公开信、征求意见卡等多种形式,引起关注,扩大信息面,促进监督工作完善、有序、有力。二是坚持依法监督,每开展一项具体监督工作,首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对相关的法律原文进行认真学习,并请专家进行讲解,让参与监督工作的工作人员吃透实质,始终坚持依法开展监督。三是坚持用事实说话,调查研究是人大工作的重要方法,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围绕监督事项,坚持深入基层,多渠道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各级干部、不同类型群众的意见、建议,全面、真实了解情况,力求评价问题公正客观,查找问题准确、具体、全面,提出建议中肯、便于操作,有指导性。四是坚持重大问题发审议意见。对于事关县域经济发展大局;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大事;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议题调查研究过程中,发现某项工作存在有确需改进的问题,常委会适时作出审议意见,要求县政府限期解决问题。对于发出的审议意见,常委会在随后安排专门时间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对于办得及时、办理效果好的,书面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对于办理不够及时、效果不够好的,则由县政府或办理单位到常委会上口头汇报。近两年,常委会分别围绕加强县城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县城居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等具体工作作出审议意见,强化对具体工作的监督,有效地支持、促进了政府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注重效果,狠抓落实,确保监督目标实现
检查督促,跟踪问效,是实现监督目标的有效方法。罗山县人大常委会立足实际,坚持每年抓几件有一定影响,有一定效果的大事,一抓到底,抓出结果。一是精心组织,认真准备,搞好执法检查、调查、视察活动,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客观公正地查找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经认真讨论后,区分不同情况,确定具体的处理办法。食品卫生事关民生,从2005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连续跟踪监督,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县政府工作汇报,督促整改,确保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二是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集中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智慧和心血,反映了群众的心声,具有严肃性,常委会对作出的每一件审议意见都明确了办结时限,适时组织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调查、视察、跟踪督办,并要求县政府在随后的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办理情况,对办理效果不好的要求作口头汇报,对办理较好的则作书面汇报。确保审议事项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就群众饮水安全、加强县城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连续开展跟踪监督,从一般性关注、调查到听取专题汇报、作出审议意见。尤其是饮用水问题连续多年,从对县城居民饮水安全进行监督到对全县群众饮水安全开展监督;从饮水安全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从一般性监督到列入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专项开展监督,发出审议意见;从分管副县长在常委会会议上汇报到由县长在人代会上作报告,连续多年跟踪监督,不断深入。县政府认真办理审议意见,于2007年围绕落实审议意见,专门出台了《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城居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界定了14个政府部门在水源保护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了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目标、重点,并连续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行报告,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好,收到了明显效果。2006年对县城管理作出审议意见,并提出了创省级卫生城市目标,县政府认真组织落实,如期实现目标,提前为后来市委安排的“六城联创”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集中精力,花大力气办理好代表批评、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是人大代表行使职权,管理国家事务的主要形式。县人大常委会每年确定几件事关全局,事关发展的重点批评、建议和意见,以党委满意、代表满意、政府满意为目标,重点督办,通过组织对口督办,跟踪检查等多种形式,切实将人大代表在人代会和闭会期间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办到实处,办出结果。2006年人代会期间,人大代表提出加强县城管理和背街小巷道建设的建议。会后,县人大常委会转交县政府办理,并组织了视察活动,听取了县政府工作汇报。通过两年的努力,目前,罗山县城背街小巷基本实现了水泥路面硬化、亮化。四是抓好群众来信来访问题的督办工作。解决信访问题,释疑解惑,是人大常委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支持政府工作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从群众来信来访中选取县城内河治理等问题进行督办,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从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为监督工作提供保障,使监督工作务实、高效,较好地保证了和谐社会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