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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于党 代言于民 立足于法 致力于行
平桥区人大常委会
岁月匆匆,光阴荏苒,地方人大常委会迎来了成立30周年。1980年5月,信阳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常委会,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至此,信阳县人大常委会正式诞生。信阳县历经了六、七、八、九、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1998年撤信阳县设平桥区,信阳市平桥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产生。2007年3月,信阳市平桥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产生,至今,平桥区历经了三届人大。
回顾30年平桥人大常委会走过的历史,我们深深地感到,这30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巩固和完善的30年,也是平桥区改革开放、民主法制大踏步前进的30年。30年来,各届人大牢记职责,不负重托,通过务实创新、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服务了地方建设和发展大局,有效地维护了全区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开创了人大工作的新局面。回顾30年的历程,我们深深地感受到做好人大工作必须严格遵循 “忠诚于党、代言于民、立足于法、致力于行”的人大工作理念。
一、忠诚于党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政治方向
30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实现了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统一。一是加强政治思想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带头响应区委号召,带头执行区委的各项决议、决定,带头完成区委安排的各项任务,特别是近几年,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区开展的精彩平桥建设、“六城联创”、计划生育、农田水利、扶贫救灾、招商引资以及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等多项工作中,身先士卒、不遗余力地完成区委交办的各项任务,自觉维护区委的权威,以表率作用实现了忠诚于党。二是主动将人大工作置于区委的领导之下。每年的年度工作计划、重要监督事项、重大决定事项等都事先向区委请示,征得区委的同意,取得区委的支持,使人大工作进一步贴近全区工作中心,服务全区工作大局,进而也使人大工作重点更加突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显著增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以实效实绩践行了忠诚于党。三是积极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和协调。区人大常委会建立与“一府两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互相定期通报工作情况,提高工作的协调性,与“一府两院”一起聚心凝力谋发展,共同推进全区中心工作的完成,以合心合力推进忠诚于党。全区“双十工程、“六城联创”、农村改革发展综合实验区建设等多项工作在常委会的全力促进下,得到卓有成效地开展,部分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同时,人大工作也得到了区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区委书记多次到区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区委常委会多次听取人大工作汇报,为人大工作出思路、提要求,并逐步改善人大机关的办公条件,优化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的人员结构,保证了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代言于民是人大工作的根本要求
人大及其常委会受全区人民的重托,为人民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利,必须始终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做好工作,代言民声。一是坚持走群众路线,使各项工作贴近民生。常委会每年开展的工作,都广泛征求区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意见和建议,使各项工作顺应民心,人民满意。每次听取“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前,都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视察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作出一对一的视察、调研报告,力求使审议意见和作出的决定,反映民意,代言民声。二是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抓起,使群众利益得到维护。常委会关注群众呼声,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纳入监督议题,督促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河砂管理、区一小环境整治、西大岗循环路建设、农村麦稻场火灾保险费退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教育乱收费、涉法涉诉案件等多项问题,区人大常委会采取代表约见、重点视察督办、听取专项报告、下发审议意见和作出决定等方式,促进了相关问题的有效解决,维护了群众利益。三是进一步畅通民主渠道,使群众意愿得到充分表达。常委会建立健全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代表约见“一府两院”组成人员、代表评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测评座谈、代表活动日、代表接访、邀请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信访接待等一系列制度,使群众合理的利益诉求和广泛的民意得到了及时全面的表达和集中,促进了人大工作决策民主化。同时,常委会向每位区人大代表定期寄送常委会公报和资料,订阅《人大建设》,及时通报人大工作及有关情况,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为履行职责创造了条件。
三、立足于法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宪法和法律是人大工作的生命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严格依法办事。一是常委会把学习宪法和法律放在首位,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和业务培训班、集中学习等多种有效方式不断提高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区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之前,在一些法律颁布之后,都组织和安排相关人员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区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和坚持自觉学习,掌握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依法行使监督权力的能力。监督法颁布后,常委会举办了法律知识讲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又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知识讲座,为即将开展的执法检查奠定了基础。二是常委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权,将依法监督落实到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之中,做到言必称法,行必依法,果必合法,于法周严,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相关工作的开展,保证了宪法和法律在我区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9项决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40多项专项工作报告,开展20多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调研,开展了50多项专题视察,按时完成人事任免任务,依法履行了各项职责,切实维护了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三是常委会正确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严格执行宪法、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的规定,努力做到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监督不挑剔,在监督中支持,努力营造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一致、齐心协力干事业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
四、致力于行是人大工作的关键所在
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必须重在于创、致力于行,才能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多年来,常委会把素质建设作为致力于行的主抓手,真抓实干,狠抓落实,树立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良好形象。一是以规范树形象。常委会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推进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30年来,常委会先后制定和修定各项工作制度100余件。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和借鉴外地人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先后制定和修定了13项常委会工作制度和10多项机关管理制度,形成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措施优化的制度体系,使常委会组成人员议事有规则、人大代表履职有要求、工作人员服务有标准,为人大工作规范高效运转奠定了坚实基础,去年以来共有10余个县区人大常委会来人来电学习我区的做法。二是以实效树形象。常委会按照“抓重点、上水平、求实效”的要求,确定工作重点,集中主要精力,加大落实力度,力求取得实效。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报告是监督工作的主要形式,常委会对每项报告都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共有两项报告一审时没获通过,促使相关单位采取得力措施解决了有关问题。三是以创新树形象。常委会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在加强对垂直上划部门的监督、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对口工作联系、代表约见、代表评议、代表述职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都取得较好地效果,被《人民代表报》、中国人大新闻网、《人大建设》等新闻媒体登发,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四是以素质树形象。按照创建“五型”机关的要求,大力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以新的精神面貌创造新的业绩,以新的作为树立新的形象,多次荣获“五型”机关、先进单位、勤廉之家等称号。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通过回顾和总结30年的人大工作历程,更加坚定了我们做好人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今后,平桥区人大常委会将以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30周年为契机,在中共平桥区委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循“忠诚于党、代言于民、立足于法、致力于行”的人大工作理念,积极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继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精彩平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