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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 光 的 足 迹

发布时间:2009-10-10  阅读次数:次  【字体:
——固始县人大常委会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固始县人大常委会已走过三十个春秋,回望三十年的春华秋实,固始县人大常委会留下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现采撷我县人大工作的几个片断,从中可管窥民主与法制前进的脚步。
 
抓住关键 开展视察活动

    1990年12月9日至10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居住在我县的七届全国人大代表裴世侠、省七届人大代表张桂远和部分县八届人大代表共十五人,在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下,视察了梅山东干渠“八化”渠道建设、马岗干渠下段技术改造、三万亩旱涝保收田建设和城郊乡沟塘整修工程等十三个乡镇农田水利建设工地。视察组采取现场勘察和听取工地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汇报的方法进行视察。

    视察组认为,固始县粮油生产连续三年跨了三大步,农业全面丰收,是与近几年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分不开的。其主要特点:一是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二是及早安排,落实任务,广泛动员,全面开花;三是坚持标准,严格质量,明确责任,实行奖惩;四是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分区作战,协同攻坚。

    针对存在的问题,视察组建议:一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应本着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支援为辅的原则,国家、地方、集体农户一齐上,多层次,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二是就全县而言,工程进度不平衡,质量不一致;三是附属工程和建筑物配套一定要跟上;四是对代表视察发现的问题和提出建议,要督促落实。固始县人大常委会就是这样紧紧抓住了农业大县的关键问题,坚持不懈,年复一年,才有了今天固始县农业生产的大好局面。

 
立项跟踪 督办代表建议

    1994年3月在县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南大桥乡、张广庙乡、李店乡代表团分别提出建议,要求尽快修通城效乡隔夜村至南大桥乡谢楼村生产桥的接头路;对石佛店乡至张广庙乡的汶桥和李店乡老李集村东干排二坝子桥加固除险。

    这三座桥直接关系到20个村4万余人的生产、生活和防汛抗洪的大事。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专题进行研究,决定对此问题立项跟踪督办。会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组,约请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及县农委、水利局、交通局负责同志,先后深入到上述三座桥处,实地察看了情况。南大桥乡谢楼村生产桥,于1988年投资近20万元建成,由于桥的一端尚有200多米长、低于桥面2米多的接头路没有修通,前些年在协商修路时,南大桥乡提出的修路路线,城郊乡以占地过多等原因而没达成协议,后几经协调也未奏效,致使五个村15000多人长期未能受益,群众意见很大。他们反映说:造桥二十万,建成六七年,两乡不协调,修通待何年?通过看、听、议,视察组提出了建议,县政府负责同志当场拍板,三座桥分别由交通局、水利局和所涉及的乡负责技术设计、资金筹措、材料准备,务于一月内全部竣工。县人大对此跟踪监督,县政府及有关局、乡认真落实。南大桥乡对工程抓得紧,他们抗高温,战酷暑,日出工400个,累计投工6000个,完成土方量12000多立方,半个月就修通了断头路。另外两座桥也按计划全部竣工。

 
着力整改 开展检查评议

    1995年11月2日,为了跟踪监督人大代表对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部门检查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了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部门整改情况的汇报。

    县工商局在评议大会结束后,针对代表提出的评议意见,结合自查自纠的问题,进行排队梳理,向全系统干部职工提出了“三抓三统一”的整改动员。即“抓领导,统一思想;抓骨干,统一认识;抓队伍,逐条落实”。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严格奖惩等措施,深化整改层次,巩固整改成效。技术监督局及时召开了全局员工整改动员大会,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针对评议意见,本着有错必纠、边查边纠,限期整改,从加大宣传力度,严肃执法纪律,严格执法制度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技术监督系统的政治、业务、作风建设,整改过程中,两系统共查摆纠正各类问题24个,处理违纪人员2个,通报批评一个违纪所,工商局还清退了不合格市场协管员40人。

 
为民解难 做好信访工作

    2006年四4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收到一封从信阳市人大常委会转来的上访信,上访人是湖北省房县土城的群众刘苏亚。信中反映他在三个月前从南京回湖北途中,被豫S—41616大客车司机一伙人强拉上车,并欺骗他说该车是到襄樊,当晚11点多,车到固始,司机强令他下车,他转移到一辆中巴车上,中巴车司机又将他转移到一辆破旧大客车上,第二天早上大客车司机又叫他重新交30元钱后,把他拉到信阳,再也不管了。刘苏亚对上当受骗一事极为生气,于是一封上访信寄到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将信转到市人大常委会。

    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接信后立即作出批示,责成县运管部门查处,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跟踪督办。县运管部门深入到淮滨县谷堆乡找到了车主符某,符某承认了欺诈甩客的行为。县运管部门据此情况,依据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作出了四条处理意见:责令车主写出书面检查及保证;对车主违章经营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退还乘客刘某在途中无故被甩多支付的340元车费;对该车停业整顿一个月。县运管所工作人员在一周之内通过邮寄的方式,退了多收刘某的车费。法工委通过电话回访了刘某,刘某对处理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关注民生 体现真情为民

    2008年8月19日,县人大执法检查组深入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过程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用工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法制观念淡漠,认识不到位,认为一旦签订了劳动合同,就要承担很多义务,因此,对签订合同推三阻四,甚至打着优化环境的幌子躲避、对抗;二是员工维权意识不强,自我保护能力弱;三是既使签了合同,也形同虚设,条款落实不到位。四是劳动监察、社区劳动服务经费不足,保障能力不强。

    针对存在问题,代表们指出: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特别是要加大对私营企业主的教育力度,使其充分认识到劳动合同的签定是大势所趋,是应尽的法律义务。二要着力提高广大员工特别是农民工的维护意识,明确告之签定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他们应得的权利,也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是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重要依据;三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按照国务院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加大教育和处罚力度,做到应签尽签,在全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的同时,加大合同条款落实力度,确保劳动者特别是季节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彻底的保护;四要加大对劳动监察、社区劳动服务等项工作经费投入,确保执法和服务工作正常开展,促进《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县更好地贯彻执行。

    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的30年,是地方人大工作不断探索发展的30年,是民主法制建设日益完善进步的30年。回望过去我们倍感欣慰,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作为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中,一定会越来越显现出她的巨大优越性。让我们携起手来,扎实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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