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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区供水安全与保障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3-10-28  阅读次数:次  【字体:
(2013年10月25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5日,信阳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供水安全与保障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心城区供水安全保障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相关要求。加强南湾湖饮用水源地保护,拆迁取缔环湖流域养殖场,消除了养殖污染;稳步推进谭家河、董家河河道整治及人工湿地等环保试点项目,入库河道水质明显好转;加快供水设施建设,湖东水厂取水管道复线、高铁片区供水加压站建成并投入使用,较好地保障了供水安全;供水公司深化改革,经营效益不断好转,服务水平逐步提高。但是,供水安全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湖区种植业化肥农药、农家餐馆等持续污染饮用水源,致使水质逐年下降;南湾水厂升级改造尚未开工,已建项目资金没有拨付到位;供水企业历史债务沉重,经营压力大,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等。为进一步做好供水安全保障工作,会议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南湾湖饮用水源保护综合整治工作,提高原水水质。坚持环保“一票否决”制度,严把环湖流域环评准入关,督促已建企业严格落实治污措施,生产生活污水不直排;确保养殖场等污染源搬迁工作不反弹,并将库区乡镇垃圾清理外运后集中处理;取缔水库兴利水位线300米以内的住宿和餐饮等经营活动;环湖乡镇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引导农民施用有机肥料和低毒、无毒农药,禁止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开展退耕还湖、退渔还湖,加强湿地建设和保护,发挥湿地净化水体的功能。继续推进国家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合理谋划未来三至五年的项目,争取上级更多的资金支持。
  二、进一步加快取供水设施设备建设和改造步伐,提高保障能力。根据《城市供水条例》、《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积极帮助供水企业解决水价倒挂造成的政策性亏损、历史债务偿还等问题,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建立补偿机制,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水附加费中提取适当比例予以弥补;将南湾水厂升级改造列为民生工程,所需资金列入2014年度预算;在新建、改造市政道路时,同时将供水管网铺设、改造列入工程建设投资预算,做到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同评审,避免反复开挖道路。
      三、进一步深化供水公司内部改革,提升服务水平。要加快供水企业改革力度,提高企业效益,逐步恢复企业融资功能。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供水企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14年10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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