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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3-10-28  阅读次数:次  【字体:
 (2013年10月25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市中级人民法院:  
      信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工作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尤其是市中级法院新的班子组建后,团结务实,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传承中谋发展,在巩固中求提高,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效果,在缓解执行难方面取得新的突破,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司法权威,要进一步做好全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知度和公信力。通过加强宣传,让广大群众、当事人了解法院执行工作的情况和困难,理解法院执行工作,动员舆论和社会道德力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形成全社会讲诚信、守法律的良好氛围。
  二要切实加大执行力度,落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深化执行机制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执行措施、探索执行方法、提高执行效能,加强工作考核,防止执行工作中不慎、不准、不公现象的发生,切实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要创新协助执行机制。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合作,争取各方面支持,排除各种干扰,严厉打击抗拒执行、妨碍执行、规避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
  四要大力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的素质。要按编制要求配齐配强执行队伍,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树立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要加强廉政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干警的执行能力和水平,建设出一支“政治坚定,人民满意”的执行队伍。
  五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大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加强请示报告,积极争取人大的重视和支持。特别是重大疑难案件,要加强请示,在人大的支持下解决。
  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审议意见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并将研究处理情况于3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对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区供水安全与保障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