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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4-01-03  阅读次数:次  【字体:
信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市人民政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情况的报告》。同时,会议还审阅了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委《关于对我市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情况的视察报告》。
  会议认为,我市是多宗教地区,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宗教工作任务繁重,难点问题较多。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坚持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认真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作为,工作状态和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全市信教群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积极投身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建设,党和政府与宗教界的统一战线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有效促进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会议指出,目前我市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有的县(区)宗教管理机构不够健全,人员、经费不能适应工作需要;一些偏远农村还存在打着宗教旗号进行非法传教活动的问题;对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地方还有侵犯宗教界合法权益的现象。为此,会议要求:
  一、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宗教事务条例》的执行力度,加强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研究建立以统战部门牵头,公安、国家安全、教育、高校、宗教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长效机制,严密防范境外宗教势力渗透。同时,要保护好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侵犯宗教界合法权益的问题要尽快予以解决。
  二、进一步提升民族宗教工作队伍的建设水平,市政府应尽量考虑健全县(区)宗教工作机构、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切实解决少数县(区)无人办事、无钱办事的问题。
  三、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整体水平。要注重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作用。要设立必要的宗教团体工作经费,解决宗教团体“三无”问题,以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14年10月前将办理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