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城镇化的几点思考
(一)
城镇化是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由农村型向城镇型转化的历史进程,是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转移,二、三产业向城镇集聚,城镇不断发展与完善的过程。城镇化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强大引擎,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推进“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基础是产业的城镇化。信阳是个欠发达地区。农业在全部产业中仍占较高的比重(26.8%),农村人口仍超过总人口的60%。信阳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新型城镇化。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转变我市经济发展方式,才能更好地突破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才能逐步提高城镇人口比重,扭转、缩小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地区差别,才能更好的解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三农”问题,促进城镇协调发展、城乡共同繁荣。
(二)
在推进城镇化的实际工作中,我们应当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规划。要把科学规划放在新型城镇化的“龙头”地位,因地制宜、尊重规律,准确定位、科学规划。在城镇化的总体规划中,要合理定位城镇的发展规模、区域功能、扩张方向,统筹城镇布局,合理设置中心城、卫星镇、小集镇,形成功能、目标、规模、建设风格各具特色的城镇体系。在规划建设“大中城镇”的同时,合理规划建设“小城镇”,进一步优化城镇布局,以满足具有不同特点的农民不同层次的进城需求。让农民根据各自的特点,既可以到“大中城市城市化”,也可以到“小集镇就近就地城镇化”。在城镇的详细规划中,要合理规划各城镇的功能布局、建设标准和各类管网等配套设施。
2、循序渐进。推进城镇化,既要积极作为,又要尊重规律,因势利导,稳步推进,坚决防止城镇化“大跃进”,坚决防止好大喜功,坚决遏制盲目圈地“造城”。目前,我市城镇化过程中,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一些地方“造城虚火”,城建债台高筑,不堪重负,土地浪费和住房闲置现象严重;二是一些地方无所作为,十几年无起色,面貌依旧。这两种现象都应防止和纠正。
3、坚持标准。坚持标准是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事,既不要盲目的“高标准”,也不要“将就的低标准”。坚持标准是指建设质量坚持标准,配套完善坚持标准,管理服务坚持标准。要按标准建设道路、各类管网、厂房、住房等基础设施,提高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发挥其“筑巢引凤”的作用。要根据人口和产业聚集的需要,适度超前预留可持续发展空间。要坚决防止贪大求洋和“因陋就简”倾向,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4、功能完备。在切实搞好供水、排水、供气、供电、供热、电信、有线电视等硬件建设的同时,加快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等软件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农民与城市居民衔接一致的教育、医疗、就业、低保、职业培训等政府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入城农民的医疗、养老、住房、就业和子女教育等问题,真正让农民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
5、保护环境。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坚持注重优化城镇形态,使城镇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一是在招商引资时把环评作为前置条件,突出资源集约节约和发展的可持续性,坚决把污染企业拒之门外;二是在兴建居民小区时突出生态环境友好,要同步规划建设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处理设施等,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6、产业优先。城镇化必须坚持产业优先的原则,兴城首先要兴业,各县区要根据各自的资源秉赋、特色优势、历史文化、风土人情和城镇风貌,突出特色,办好产业聚集区。做强做大茶产业、红色旅游、农产品加工、商贸服务、劳务输出等产业。力争做好一镇(乡)一品的特色经济,形成新兴的商品集散地和农产品加工基地、新兴产业集中之地,以特色产业支撑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促进和带动农业农村的发展。
(三)
作为河南省的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我市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更应大胆改革、锐意创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统筹城乡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城镇化注入新动力。
首先要改革土地制度,让农民摆脱土地的束缚。加快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步伐,明晰农村林权、农村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促进农村产权流转,唤醒农村沉睡的财富。在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不变的前提下,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和土地资本化进程,建立允许农村土地流转、出租、抵押的制度,使农民的土地能变为有价值的资产参与流转。积极探索允许农民通过宅基地置换优先享有住房保障待遇等政策,使他们能够比较体面地进入城镇,进而成为有实力参与城镇化建设的新居民。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经营模式,允许农民通过集体土地入股等形式参与城镇开发,并在城镇化建设中获得稳定的收益,使他们能够在城镇站稳脚跟。与此同时,要改革“小集镇”的土地使用制度,允许一部分市民到小集镇创业、就业,允许他们到小集镇投资建厂(场)、购房居住,实现农民与市民的双向流动。
其次要推动户籍制度改革,让农民摆脱身份的束缚。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改革嵌入户籍制度之中的二元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放宽户籍限制特别是小城镇的落户政策,打破农民变市民的户籍障碍,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逐步解决广大农民游离于城乡之间的问题,让他们能够在城镇安居乐业,获得与城镇居民在户籍、居住、医疗、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相同的待遇,同沐公共财政阳光,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全面发展,真正拥有尊严和幸福感。
第三要统筹城乡发展,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城镇化,不是放弃“三农”。推进城镇化,目的是不断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实现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基本平衡,逐步缩小直至消除城乡差别,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因此,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要特别注重解决“三农”问题。要坚决防止由于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农村劳动力短缺,导致农田荒芜无人耕种,粮食等农产品供应不足,农业生产萎缩,农村经济凋零,留守农民生活水平下降等问题。要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努力做到城乡协调,逐步缩小直至最终消除城乡差别,使进城农民和留守农民各遂其愿、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一是注重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注重耕地质量建设,不断提高中低产田的产出能力。二是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及其普及应用,依靠机械化和农业科技大幅提高农业劳动生产效率。三是深化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农村分配制度改革,缩小工农剪刀差,提高农民的收入,逐步解决务农收入低、务农致富难的问题,实现农民群体的职业化,使务农同样成为一种能致富、令人向往的职业。四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大力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鼓励他们做大做强,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五是调整政府行为,加大生产性补贴力度,加强对大宗农产品的保护,为普通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更高质量的公益性生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