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选择 辉煌的前程——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
历史的选择 辉煌的前程
——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宋效忠
60年前的1954年9月15日,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肯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法律地位,从而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的正式确立,成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道路上矗立起一座崭新的里程碑。值此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之际,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对于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全面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动员全市人民紧紧围绕实现富民强市目标,持续求进、务实发展、积极作为,为勇当中原经济区建设前锋、加快建设魅力信阳,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历史的必然选择
(一)这是中华民族近百年追求民主经历曲折后的选择。纵观中华民族近百年的历史,从清末康有为“君主立宪”运动的无疾而终,改良派无数次下跪换来《钦定宪法大纲》的一纸空文,到辛亥革命建立起脆弱、短命的“国会”,无论资产阶级君主立宪还是资产阶级共和制都无一例外走进了死胡同;旧中国的政治制度,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丝毫没有改变其代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利益的本质,中国人民仍然处于被压迫、被奴役、被剥削的悲惨地位。历史证明,在中国,照搬西方政治体制的模式是一条走不通的路。而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从诞生的那天起,就顺应了人民的民主呼声,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开始了对未来人民政权的组织形式的探索。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农民协会”,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苏维埃代表大会”、“工农兵代表会议”,到抗日战争时期的“参议会”,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普遍建立的各级人民代表会议,这些人民政权组织形式的探索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积累了经验。新中国成立前夕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部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重要文献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标志着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的国家政权制度全面确立。自此,一个崭新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在古老的中华大地上正式确立并不断走向完善。
(二)这是被60年来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了的符合中国国情的选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奠定了政治基础,极大地调动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国家、管理国家的积极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人民通过普遍的民主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有力地保证了全国各族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广泛的民主、自由和权利。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广泛调动了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凝聚起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一心,艰苦奋斗,有领导、有秩序地朝着国家的发展目标前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实行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合理分工、协调一致地工作,保证了国家统一有效地组织运转各项事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现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指出:“6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二、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成立以来的生动实践,为信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我市自1998年9月选举产生信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开始,至今天的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已走过16年的发展历程。16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中共信阳市委的领导下,肩负着全市人民的重托,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科学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围绕经济建设,在推动务实发展大局上积极作为。我市人大工作始终把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首要职责,通过依法行使好职权,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宏观经济运行情况,每年人代会和常委会都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决定,力促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同时,积极探索深化计划、财政监督的有效途径,制定了《信阳市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办法》和《信阳市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开展了对市政府举债情况、财政资金投资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市属开发区、管理区财政预算管理情况和县乡财政状况的调研和视察,督促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确保公共财政安全。
信阳是个农业大市。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把促进“三农”工作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农村延长土地承包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税费改革、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农业负担监控、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国家粮食战略工程核心区建设等涉农工作报告40多次;对动物防疫法、土地管理法、防洪法、种子法、气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河南省畜牧业条例等一大批涉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组织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围绕我市林业生产、烟叶生产、茶产业发展、农田水利建设、国有林场解困、农村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社会保障、农村资金投入以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和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等情况进行视察和调研。通过这些工作,推动了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和涉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市“三农”工作逐年迈上新台阶。我市先后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市”称号,被省委、省政府批准为“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和中农办确定为农村改革试验联系点。
工业是我市经济发展的一块短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一直重视和关心这个问题,先后听取了我市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情况、“双十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信阳工业城建设和发展、产业集聚区建设等报告,针对这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有关方面抓好改进和落实;对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开展执法检查,还对金融部门服务企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一次集中全面深入视察,进一步维护了广大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它们的快速发展。积极响应、认真落实市委“关注工业、学习工业、研究工业、支持工业”的战略安排,全力推动产业集聚区和重点项目建设,监督、支持有关方面形成工业发展的合力,使我市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工业经济增速有了明显提高,工业主导地位得以强化。
第三产业在繁荣市场、活跃经济、解决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具有突出重要的作用。常委会结合我市实际,督促、支持政府在劳务输出、生态建设、商贸物流、旅游开发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它们逐步发展成为我市经济新的增长点和亮点。如针对我市旅游资源丰富的实际情况,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信阳市旅游工作情况、《信阳市大别——桐柏山旅游区发展总体规划》和鸡公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等报告,对全市旅游开发的方向和目标进行了较为科学的定位;结合国家确定的“大别山精品红色旅游线路”的规划和建设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又多次组织人大代表对全市红色旅游区和风景名胜区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调研,提出加强和改进旅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推进由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的跨越。我市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旅游拉动地方经济快速增长的作用在我市开始显现。
(二)围绕生态保护,在推进美丽信阳建设上积极作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信阳的一大优势,是信阳的一张名片。保护青山绿水,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全市人民福祉、关系信阳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大计,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此一直高度重视并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以“国家级生态示范市”创建为契机,坚持生态立市之路。 2000年6月,面对信阳市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建设试点市的历史机遇,常委会审时度势,科学决断,及时审议通过了《河南省信阳市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规划的出台,不仅为全市人民创建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市提供了行动指南,也成为我市坚持生态立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战略抉择。本届常委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和放大我市生态优势,还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环境保护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决定》,为促进美丽信阳建设,提供了更为有力的保障。
二是以监督环境法律法规实施为抓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常委会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先后对环保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省森林防火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一批重要环保法律法规进行检查,督促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处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三是以环保世纪行活动为载体,汇聚社会各界之力保护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为了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环境和资源保护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常委会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等十几家单位,每年都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确定一个宣传主题,开展声势浩大的“信阳环保世纪行”活动。在活动中,把人大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造成声势,解决了一大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社会反应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有了明显增强。
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信阳实现了经济、社会、生态的统筹协调发展,多年来依然保持着全省少见的蓝天、白云、青山、绿水,也因此先后荣获了“中国最美丽城市”、“全国最佳环保示范城市”、“中国节能减排示范城市”、“中国绿色经济十佳城市”、“中国最具绿色竞争力城市”等称号。连续六年蝉联中国十佳宜居城市、连续三年蝉联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三)围绕民生改善,在增进全市人民福祉上积极作为。作为权力机关和民意机关,关注和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切实促进民生改善,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义不容辞的责任、履职行权的宗旨、开展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这些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对移民安置、灾后重建、非典防治、食品卫生监督、疾控中心和传染病医院建设、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淮河治理、城市防洪、社会保障、艾滋病防治、“菜篮子”工程建设、南湾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食品安全、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工程质量、残疾人权利保护、保障房建设、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农民工工资清欠等多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工作进行视察、检查或调研,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服务意识,妥善解决和处理好这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有效促进了民生的改善,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如南湾水库是被誉为“中原明珠”的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也是信阳市中心城区及周边80多万居民唯一的饮用水源,为保护好群众赖以生存的“大水缸”,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十余年来坚持不懈地开展监督,并促成了《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出台。尤其是近两年来。针对信阳干旱少雨,南湾水库持续低水位,库区周边特别是上游沿岸的大量养猪场、“地锅饭”产生的污水、粪便直排入库,入库源水水质呈不断下降的严峻形势,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对南湾水库饮用水源保护进行视察,对《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实施开展了专题询问,还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在常委会的监督推动下,市政府对环湖流域的182家养猪场和大批“地锅饭”餐馆进行了集中整治和拆除。同时南湾水库饮用水源地还被纳入“国家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是全国17个、河南省唯一一个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从而确保了城区居民饮水安全、放心,这项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高度拥护和肯定。
(四)围绕民主法治,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积极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是宪法与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动依法治市进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民主程序、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积极探索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方式和途径,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如在对《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纲要》进行审议决定前,常委会除进行初审并要求市规划部门多次调整和修改完善外,还组织人大代表进行实地视察,召开了人大代表和各界人士座谈会,以及由干部职工和普通市民100多人参加的市民听证会,广泛听取和征求广大市民对新的总体规划纲要的意见和建议,使常委会在审议决定这一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时,能够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常委会还制定出台了《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办法》,有多位公民通过自愿报名旁听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一步增加了常委会工作的透明度。
通过人大法律监督,有效地纠正了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推动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切实维护了广大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对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食品卫生法、义务教育法、森林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人民防空法、气象法等150余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视察和检查,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全市司法机关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执行工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劳动教养工作等报告,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的决议》,制定施行了《司法机关重大事项和部分案件呈报备案的规定》,还逐年开展了人大代表视察人民法院庭审活动。对“一府两院”和各县区人大制发的300多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严格审查,切实维护法制尊严。积极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实施 “三五”、“四五”、“五五”“六五”普法规划,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积极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重视人大信访工作,努力使人大工作成为畅通社情民意、反映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渠道,充分发挥人大在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独特作用。
精心准备、周密安排、依法实施全市各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自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市委的领导下,成功地组织了4次市人大的换届选举;指导了5次县乡两级人大的换届选举。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16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76人次,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注重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和实践,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传递了正能量,营造了好氛围。
(五)围绕主体作用,在搞好代表服务保障上积极作为。
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是人大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源泉和根基所在。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9号文件精神为契机,健全机制,强化服务,不断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提高代表工作积极性。常委会从健全督办机制入手,不断完善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程序,制定了《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的意见》和《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常委会坚持热点难点问题重点督办、市县人大联动督办、不满意件重新督办、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办理情况、开展评比表彰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活动等方式,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代表的满意度。如为加大对重点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力度,每年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领衔代表都分组对一批重点建议进行跟踪督办,较好地解决了代表和群众关心的一批老大难问题。
二是积极创造条件,为代表履职搞好服务。常委会为每位市人大代表订阅了《中国人大》、《人大建设》杂志,并及时寄送常委会公报等资料。为了方便代表的联系和交流,每届都编印了市人大代表通讯录。定期举办代表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逐步提高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督促县区落实好本级代表的活动经费。结合春节慰问活动,走访慰问了生活困难的市人大代表。
三是健全落实各项制度,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建立并长期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代表专用标识信件“直通车”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接待代表日等制度,密切了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推进代表活动平台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为代表履职搭建各种载体。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有关会议、视察和各类执法检查,以及省政法系统征求意见座谈会、市行风政风评议监督活动。认真落实代表分组活动制度和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开展了“创先争优”和代表述职活动,每年都评选出优秀市人大代表和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并进行了表彰。这些措施的落实,进一步调动了各级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六)围绕自身建设,在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上积极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是搞好工作的基础。历届常委会都非常重视自身建设和履职能力的提升。一是注重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五大到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使大家牢固树立起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了做好人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坚持常委会会议期间举办法制讲座制度,组织大家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学习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履职能力。二是注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常委会及机关先后在广大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了“三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讲正气、树新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加强对县区人大的联系和指导,经常深入基层,广泛联系人民群众;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市人大机关连续四届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积极开展了机关干部与下岗职工和困难户对口联系、联乡驻村帮扶等活动,给群众办实事。三是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办法》、《信阳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办法》、《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贯彻落实意见》等一大批工作制度,还制定和修订了机关办公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使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机关的各项工作都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四是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重用,有效激发了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三、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成立以来的履职经验体会
回顾16年来的实践,我们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有许多深切的认识和体会:
(一)必须坚持以党的领导为人大履职的核心,自觉维护市委总揽全局的领导权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最重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市委的领导权威,坚持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贯彻市委意图,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来安排筹划人大的各项工作,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并保证其实施。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形成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地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的良好工作格局。实践证明,只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才能保证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必须坚持以群众愿望为人大履职的取向,自觉接好“地气”。人大来自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必须把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根本目的,做到群众有所呼,人大有所应。这些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关乎民生的大事、要事如中心城区内河治理、“菜篮子”工程建设、饮水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等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重点,着力推动这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解决。实践证明,只有把群众的愿望牢记在心上,落实在工作中,人大工作才能更好地“接地气”、代表人民,才会获得群众的赞成和拥护。
(三)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人大履职的要务,自觉给力主动服务。人大工作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些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我市市情和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发展目标以及“两不三新”、“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要求,立足人大职能,科学地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使人大工作在履职中服务,在监督中给力,着力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银企合作、产业集聚、项目落地、生态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进步,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实践证明,只有准确站位,从全局的高度来考虑问题,自觉给力主动服务,人大工作才能更好地发挥应有作用。
(四)必须坚持以求真务实为人大履职的行事准则,自觉践行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始终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一条准则。这些年来,我们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努力使常委会开展的每一项工作,作出的每一项决定都于法周严,符合法律精神和法治要求;又坚持一切从信阳的实际出发,倡导科学发展,鼓励真抓实干,对看准了的事情,就要一抓到底,不走过场,不怕得罪人,不取得实效不放手。如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常委会在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的基础上,明确地对个别虚报浮夸行为进行批评和制止。常委会三次听取市政府贯彻实施畜牧业条例报告,两次提出审议意见,直至问题解决为止。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求真务实,自觉践行实事求是,才能树立人大工作的权威。
(五)必须坚持以探索创新为人大履职的动力,自觉坚持与时俱进。这些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根据形势的发展和人大工作的实际,注意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开拓新思路,认真探索提高重大事项决定的有效途径,探索增强监督实效的实现形式,探索发挥代表作用的具体制度,探索加强自身建设的重点环节,探索依法行使职权的有效运行机制,并取得成效。实践证明,只有自觉坚持与时俱进,才能不断拓展人大工作的新领域,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四、努力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必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大工作必将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中承担更多更重要的职责和任务。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要继承和发扬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好思路、好传统、好做法、好经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压奋进,克难攻坚,更好地推动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开展,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一)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上有新境界。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人大工作中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善于使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委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形成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协调一致干工作、齐心协力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增强效能意识,在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上有新作为。要紧紧抓住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关键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突出发展和民生等方面重点开展监督。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议计划、预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询问等,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改进和完善审议意见形成方式及其交办制度,着力推动审议意见落到实处。要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做到监督有力、支持有方,着力推动“一府两院”的相关工作。
(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在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上有新进展。要切实改进和认真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将党委的决策和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保证党委的意图顺利贯彻落实,更好地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促进工作。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也要积极探索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效形式,按照决定过程讲民主、决定内容重实质、决定实施抓落实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实践视察、审议、决定、落实“四位一体”的运作模式,切实增强决定实效。
(四)切实增强主体意识,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有新提高。要建立健全代表培训制度,加强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培训和专题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要落实措施,进一步发挥闭会期间代表作用。坚持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接待日、代表跨区域视察、代表约见、组建专业代表小组等做法;坚持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视察、异地视察和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相关工作。要创造条件,积极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服务保障,坚持每季常委会工作情况通报制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要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和督办工作,推动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切实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提高问题解决率。
(五)切实增强进取意识,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有新成效。要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履职的能力。要加强作风建设,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为契机,认真查找和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导向,把群众路线作为人大工作的安身立命线,紧密联系群众,为民履职尽责。要加强制度建设,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观念和规范意识,围绕规范权力行使和严格机关管理,进一步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要加强廉政建设,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执行意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一系列关于反腐倡廉的制度规定,保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良好形象。
六十载岁月春秋,十六年风雨兼程。回眸往昔,岁月峥嵘,全市各级人大工作者创造了有目共睹的光辉业绩;展望未来,任重道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前程更加辉煌灿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中共信阳市委的领导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勇当中原经济区建设前锋、加快建设魅力信阳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