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同志们!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对两个责任进行了进一步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和深化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年6月30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出安排部署,提出任务要求。7月22日,省委正式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省委书记郭庚茂对《意见》的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8月14日,市委召开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会,同时印发了我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对我市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部署。9月15日,市委召开市级领导班子“两个责任”集体约谈会,郭瑞民书记就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今天我们召开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两个责任”集体约谈会,对市人大常委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行安排部署。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要深入学习,明确主体责任的主要内涵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是前提,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主体责任能否真正落实,关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
按照习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的讲话精神,主体责任关键是要加强领导,纠正不正之风,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管住领导、管住自己、管住身边的人,这就是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根据省委、市委关于“两个责任”的文件规定,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包括七个方面,即:一是组织领导之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向上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二是维护党纪之责。要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的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各项纪律的责任,切实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维护党的纪律工作的领导,从总体上了解把握本部门维护党的纪律工作情况,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把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列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巡视的重要内容,将维护党的纪律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查的工作局面。三是作风建设之责。党委(党组)要从严抓党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若干意见,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综合整治,认真解决,严肃查处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四是防治腐败之责。反腐败既要治标,又要治本。当前,在注重治标、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同时,要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和源头治理,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现到全面深化改革顶层设计中。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通过制度规范权力配置、约束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五是教育管理之责。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要敢抓敢管,力戒好人主义,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要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要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批评、及时约谈。六是支持保障之责。纪委如果没有同级党委的支持和做后盾,工作也难以有效开展。纪委的工作力度,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同级党委对反腐倡廉的态度。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坚决支持纪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查办案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纪检监察干部要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为纪委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党委要自觉接受纪委的监督,作出重要决定或出台重要政策、干部人事任用等,要按照程序征求纪委意见。要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高度重视上级党委的巡视工作,认真配合上级党委开展巡视。七是率先垂范之责。落实“两个责任”要坚持从我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以自己的好作风、好言行,为机关干部职工当好依法履职、廉洁从政的表率,发挥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的作用。
二、要勇于担当,增强主体责任意识
反腐倡廉实践表明,哪里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好,哪里的党风廉政建设就会出问题;哪里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哪里的党风廉政建设就有新进展。落实主体责任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要落实在行动中。最近,省委、市委都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各级党委(党组)一定要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要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各套班子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责任,把责任层层传导下去,解决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谁来负责、怎样负责的问题。
过去,一提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人都认为这是纪委的事,一些党委(党组)书记也有“抓业务是硬任务,抓廉政是软约束”的消极思想,甚至存在“抓发展是大事实事,抓反腐是没事找事”的糊涂认识和“不出腐败是成绩,抓出腐败是问题”的错误观念。有的党委(党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分内之事,开个会、讲个话就万事大吉了;有的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放任一些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有的领导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有的不敢担当、不会担当、不愿担当,导致一些群众反映的矛盾和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引发了群体访、越级访、非正常访。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转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种好“责任田”、打好“主动仗”,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一是要增强责任意识。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这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不抓谁抓?各级党委(党组)决不能只重中心工作不抓党风廉政、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责任负责到底。二是要增强主角意识。党委(党组)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党组)的首要、直接、全面责任,当好“主角”,挑好“大梁”,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三是要增强担当意识。要克服怕得罪人、不敢批评、不愿批评的老好人思想,讲党性、讲原则、讲正气,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坚决惩治腐败行为。四是要增强自觉意识。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既挂帅又出征”,发挥好带头、带领、带动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焦裕禄等先进典型,培养看齐意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接受同级纪委和群众监督,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标杆和榜样。
三、要把握重点,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台“大戏”中,党委(党组)不应该是台下的看客,而应该是台上的“主角”;不应该走过场“跑龙套”,而应当是挑大梁的“台柱子”,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成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以抓铁有痕的劲头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特别是班子主要领导要身体力行、亲力亲为,做好示范、树立标杆。要在思想上“挂号”、工作中“上账”,经常盘点一下,看一看确定的任务哪些还没有做,哪些做得还不够,应当怎么去落实,力求取得最好的效果。党委(党组)要负总责,承担好第一责任。党委(党组)管总抓大事,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党组)应该抓的“大事”。党委(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的责任、直接的责任、首要的责任。这种责任的全面性、直接性和首要性要体现在各个环节的工作力度上,包括管理的力度、监督的力度、对一把手监督制约的力度、查案办案的力度、抓早抓小的力度、建章立制的力度、落实制度的力度,等等。对这些具体环节,党委(党组)书记要具体抓、抓具体,做到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站好自己的“一班岗”。党委(党组)要勇于担责,善于抓早抓小。当前,少数领导干部怕得罪人,不敢批评、不愿批评,奉行好人主义,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担当是领导干部基本的从政资格。没有担当精神,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来讲,是最大的缺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一个地方腐败问题严重,有关责任人装糊涂、当好人,那就不是党和人民需要的好人!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人,就要敢抓敢管,敢于纠正错误,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敢于遏制或制止腐败问题的初萌。我们要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古人讲,行善止恶是最大的功德。发现问题苗头,要从早从小抓起,及时提醒,挽救干部,就是救人一命。如果对干部一味地哄着捧着,该扯袖子不敢扯,该敲警钟不敢敲,就是为政失德、为政不善。我们宁愿受到干部的误解和怨恨,也不愿看到干部出事后的悔恨;宁愿听到干部的骂声,也不愿听到干部高墙里的哭声。建立健全主体责任体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要“谁主管、谁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构完善的责任体系。地方党委对一个地方的廉政建设负总责,每个部门党委(党组)对本部门负责。领导班子中,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所有领导干部都履行一岗双责的义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就会形成完整的封闭链条,形成闭环效应。建立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谁担职、谁负责,出了问题就要承担责任。领导干部自净自廉是底线要求。同时,要对自家的“责任田”负全责,管人管事管自己,履行一岗双责,肩负起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如果因未尽职责,而使所在的地方和单位问题成串,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脱不了干系,就要被追责。出了问题,要实行“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真正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力。
四、要结合实际,做好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今天,同大家进行集中约谈,目的是进一步向大家传导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力,同志们一定要知责、明责;要尽责、担责;要敬责、畏责。落实主体责任就是要把组织领导之责、维护党纪之责、作风建设之责、防治腐败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支持保障之责、率先垂范之责等落实到位。我们一定要紧密结合人大机关实际,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抓作风、抓纪律、抓选人用人、抓牵头任务落实,抓廉政风险防控,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常委会各位市厅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各委室主要负责人一定要负起牵头主抓之责、组织领导之责、以上率下之责、支持保障之责,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支持机关纪委认真履职。机关纪委承担监督责任,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要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从根本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大家共同努力,确保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为依法行使职权、建设法治信阳提供有力的保障,树立地方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在此我提三点希望,也是与大家共勉。一是要严以修身。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抑制歪风邪气,做一名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二是要严以用权。坚持用权为民,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为了人民的正确权力观,在位一天就要奉献一天,努力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确保手中权力的行使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不出格;坚持用权为公,把权力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决不能把公共权力异化为牟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三是要严以律已。作为领导干部更应当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为官用权一定要心中有杆秤、手中有戒尺,慎独慎微、自省自励,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要坚决抵住金钱、美色、亲情、友情等各方面的诱惑,讲原则、守底线,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为私利所困,不为私情所惑,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用权、勤勤恳恳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