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网 > 新闻频道 >学习交流 > 浏览文章
依法履职 务实求效 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国晖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部署。这一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重要作用,下面我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就如何更好地开展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谈一些认识和思考。
一、提升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最好的组织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就明确指出:“6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组织法也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这就是说,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职能和作用,是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肩负着人民的重托,承载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很多、很重要的职权,是其他国家机关不可替代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尤其是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必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大工作必将在“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中承担更多更重要的职责和任务。我们每一位人大工作者,特别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都肩负着代表本市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重要责任。市委的许多重大决策和主张,要通过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变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并依法监督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所做出的每一项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每一项人事任免和重要举措,都关系到全市人民的利益,关系到我市“四个全面”协调推进的大局。所以,我们一定要从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从宪法法律规定的地位、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中肩负的职责,来充分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社会地位、社会责任和社会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务实求效,更好地推动人大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深入学习,积极准备,认真做好立法权启动的各项工作。新修订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不仅是地方立法体制和社会治理体系的重大变化,也是地方政治体制改革和民治法治建设的重大机遇。我们要抓住这一机遇,深入学习、加强研究,学深悟透新修订的立法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培训会议的精神实质,适时组织人员到具有立法经验的省会城市和较大市学习成熟经验,切实增强争取立法、参与立法、组织立法、主导立法的能力和水平;要及时了解省人大常委会赋予地方立法权的工作安排,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的汇报沟通,掌握推进地方立法的相关要求、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有针对性地科学安排相关工作;要充分准备、积极推进,加强行使地方立法权、建立地方立法体制的调查研究,积极组建立法机构,尽早完善人员配备,加快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做好立法权启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早日行使地方立法权,以充分发挥立法对我市“四个全面”协调推进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二)科学谋划,真抓实做,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监督权是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但实践中往往存在流于形式,监督刚性不足,实效不强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强调要从以下几方面着力,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一是要科学谋划,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计划性。要科学选定好议题,紧紧围绕事关全局的重点问题,事关长远的难点问题,事关民生的热点问题来谋划我们的监督思路、监督方向和监督内容。要把服务市委的工作大局作为谋划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切入点,确保监督工作与市委部署合拍同向。要把推进“一府两院”工作作为谋划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着力点,确保监督工作与“一府两院”工作合力同调。要把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作为谋划年度监督工作的落脚点,确保监督工作与人民群众合心同步。要统筹安排好时间,科学制定年度监督计划和月份监督安排,时间安排上要更加切合实际、利于操作。二是要突出重点,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我们要坚持抓重点、抓关键、抓全局、抓长远,做应该做、必须做、能够做、做得成的事,力求干一件、成一件、见效一件。实践中要把促进经济发展、生态保护、民生改善以及“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使监督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好的效果。三是精准发力,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科学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方式很多,主要有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询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要结合议题实际,科学选择、综合运用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和质量,力求使监督事项在广度和深度上都能够取得最佳效果。四是要真抓实做,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务实性。要从实处入手,注重搞好事前的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努力把情况摸透、把问题抓准,使监督工作能够切中要害、有的放矢。要向实处着力,开展相关监督活动时,不能 “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浮在面上,要放下架子、沉下身子,重心下移、探究原委,切不能谈问题广而泛、提建议大而空,真正用心为被监督对象提一些精炼、具体、可行、管用的建议和措施。要在实处落脚,不能仅限于“看”完就了、“听”完就过、“审”完就结,更不能流于形式,要强化跟踪问效,督促“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持续认真抓好建议的落实和问题的解决,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卷。
(三)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强化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常委会要坚持把党的主张、人民意愿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全市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强化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要抓紧对我市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准确界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完善重大事项决定的程序,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要积极探索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效形式,按照决定过程讲民主、决定内容重实质、决定实施抓落实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实践视察、审议、决定、落实“四位一体”的运作模式,更好地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促进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常委会已作出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督查,保证决议决定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要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要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和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等人事任免的程序和方法,依法行使好常委会的人事任免权,增强被任命干部的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和公仆意识,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任命前,要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增进对拟任命干部的了解;任命中,要对拟任命人员认真审议、表决。确保把市委推荐的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通过常委会依法任命到国家机关;任后,要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工作监督,增强他们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公仆意识,依法、正确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五)尊重主体,搞好保障,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人大工作保持生机和活力的坚强支撑和保证。常委会要牢固树立对代表负责,为代表服务,受代表监督的观念,不断改进和加强代表工作;要积极支持、规范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有利于代表发挥作用的保障机制,落实代表执行职务的保证措施,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有利的环境;要坚持密切联系代表的各项制度,认真办理和督办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增强办理实效,让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要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努力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要不断创新和丰富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加强代表之家和代表联系网络平台建设,为代表发挥作用提供载体和条件;要积极探索和建立代表履职的激励机制,激发代表履职的热情和积极性。
三、夯实基础,不断提升做好人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常委会要根据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 加强学习。人大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很强,工作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要求我们每一位组成人员都要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因此必须持之以恒地加强学习,要把抓好学习作为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作为组成人员加强个人修养、提高履职能力的永恒主题。我们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人大二次、三次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深入学习和研究宪法、监督法、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要深入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本领;要认真学习经济、科学、社会管理等知识,不断提高个人素质和履职能力;要坚持常委会集体学习制度,把集中学习和自学结合起来,把学习与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结合起来,通过学习,不断增强把握全局能力、研究创新能力和通过依法履职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
(二) 加强作风建设。我们要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尤其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教育引导市人大常委会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进一步强化党性原则,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明确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始终自觉做到心中有党,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始终自觉做到心中有民,秉公用权、践行宗旨;始终自觉做到心中有责,敢于担当、干事创业;始终自觉做到心中有戒,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从而以优良的作风推动我们人大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三) 加强人大机关建设。人大机关是常委会集体领导的参谋班子和服务班子,机关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到常委会工作的开展。为了保障本届人大常委会工作高效运转,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尤为重要。要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理顺各方面的关系,明确各工作机构的职责范围;严格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搞好协调服务。要继续加强人大机关干部的学习、教育和培养,要切实把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成“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团结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