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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方法 注重实效 扎实推进人大农村工作

发布时间:2007-09-29  阅读次数:次  【字体: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人大农村工作座谈会经验材料


       信阳是农业大市,农村人口占全市人口70%以上。2006年,农业生产总值达到164.6亿元,占全市GDP近30%。粮食总产量突破100亿斤,占全省粮食总产量的1/10。近年来,我市人大农村工作在省人大农工委的帮助指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涉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一、以人为本:立足长远,关注民生,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我市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关注“三农”工作,始终把农村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依法促进涉农法律法规落到实处。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颁布后,为让农民群众早日感受到党的关怀和国家支农政策带来的实惠,共享经济繁荣的成果。市人大常委会适时组织了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专题视察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了30多个涉农单位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工作汇报,深入基层实地察看,全面了解中央文件精神的落实情况,针对部分单位在落实文件精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其认真组织整改,对工作态度不坚决、行动不积极、行政无作为的单位主要领导提出了严肃的批评。视察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的工作汇报,做出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农民负担监控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之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对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进行逐项跟踪检查验收,编发了11期办理工作情况通报,有力地推进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受到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欢迎。为此,省人大常委会《河南人大农村工作》专刊编发了信阳市人大常委会的经验做法,在全省予以推介。与此同时,针对我市国有林场解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姚铁璜主任亲自参加调研,并撰写了《国有林场贫困状况的调研报告》,该报告全面总结了我市国有林场在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旅游开发和林业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就,指出了国有林场当前面临的贫困现状,客观分析了产生这些贫困状况的原因,提出了国有林场解困的对策。《中国绿色时报》“聚焦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栏目、省林业厅“内部情况通报”全文刊发了姚铁璜主任的调查报告。国家林业局还将这一调查报告发送中央编办、发改委、财政部、人事部等有关部委和各省市林业厅(局)。中国林场协会会长,原国家林业部副部长沈茂成来河南调研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时指出,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姚铁璜主任撰写的调查报告对全国4000余处国有林场的改革发展工作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姚铁璜主任关于国有林场贫困状况的调研报告,不仅在全国林业系统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为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国有林场困难问题的解决,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通过深化国有林场体制改革,妥善地解决了国有林场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问题,并将国有林场解困工作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改善了国有林场干部、职工的基本生活条件。各级林业部门积极申报国家林业建设项目,仅2005年就争取到国家各项投资500余万元,大大改善了全市国有林场的资金状况,加快了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步伐。

       二、求实创新:围绕党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全面提高工作水平。

       近年来,我们坚持把党委工作的重点与政府工作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作为人大开展工作的着力点,相继组织了《防洪法》、《森林法》、《种子法》、《气象法》、《畜禽防疫法》、《渔业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信阳位于亚热带向暖温带过度区,年降雨量达到1200毫米左右,淮河在河南境内400多公里总长度中信阳就占了360多公里。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信阳成为了全省防汛工作的重点区域,沿淮多个县区每年都要经受洪涝灾害的严峻考验。确保沿淮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成为了我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要职责。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贯彻落实《防洪法》和扎实做好防汛工作作为开展工作监督的重点,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首先组织了《气象法》的执法检查,并作出了《关于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的审议意见》,通过对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监督、督办,有效地解决了影响和制约信阳气象事业发展的困难和矛盾,提高了气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服务社会和保障防汛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市人大常委会组织16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铁璜、副主任李军带领下,采取“三级代表、两级联动”的方式,对全市贯彻落实《防洪法》以及做好防汛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逐县区提出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现场交办整改意见的方式,进一步强化了各级领导落实防汛责任的意识。之后,常委会三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办理人大代表视察防汛工作所提意见和建议的情况汇报,促进了防汛措施的有效落实。市、县两级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加大了对防汛工作的投入,十个县区全部建立了常设的防汛领导机构,落实了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改善了防汛物资装备条件,仅2006年全市新购置了13艘冲锋舟,并对沿淮影响防汛的各种违章构筑物、阻水物依法进行了清除,对主要行洪河道进行了疏浚,对上百座中小型病危水库防汛预案重新进行了修订,全市防汛能力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实现了当年全市安全度汛的预期目标。省人大常委会《河南人大农村工作》再次转发了信阳市人大常委会的经验做法。

       三、跟踪问效:结合当地实际,瞄准关健问题,坚持一抓到底,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人大监督本身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最终的归宿。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实是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敢于抓住关健问题,坚定不移的抓好落实。2004年,我市周边地区出现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确保我市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贯彻河南省《畜牧业条例》时,明确要求市政府要尽快解决基层畜牧防疫体系残缺不全的严重问题。然而在跟踪督办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对市政府办理审议意见工作情况很不满意,要求市政府重新研究办理,并再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的两次审议,从而促成了市政府重新在息县举办试点,逐步在全市推广的工作局面,当年全市新增设防疫人员717名,所有乡镇全部配备了专职防疫人员,基层畜牧防疫体系得到全面恢复。同时,市、县两级财政当年拨付工作经费350多万元,满足了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需要,实现了人大开展工作监督的目的。2005年,我们在开展林业“一法一办法”的执法检查中,针对毁林占地、破坏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提出了加大林业资源保护力度,尽快解决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问题,为尽快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军主持召开办理工作衔接会议,对市政府办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具体要求。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市政府积极行动,依法取缔了几十个非法采石场,严惩了多名违法分子;认真研究了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实际问题,在市林业局成立了森林公安分局,各县区林业局成立了森林公安派出所,全市增加了300多个森林公安编制,同时要求在工资待遇和生活保障等方面与公安局等同,有效促进了林业资源保护问题的解决。

       四、明确方向: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帮助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支持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党委、人大、政府在工作性质、工作职能、工作途径上有所不同,但在工作目标和服务宗旨上是完全一致的,人大监督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的法定行为,是推动和促进政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的实现形式,人大通过多种形式,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或给予肯定,或提出意见和建议,或作出相应的决定、决议,有利于政府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失误,使政府的决策更加科学合理,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工作失误带来的损失。从这个意义上讲,监督就是最大的支持。不是“找茬”、“发难”、“添麻烦”,也不是跟政府过不去,更不是跟政府唱对台戏,而是一种更高层次、更高品位的支持和帮助。2006年,全国掀起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热潮,在这种大的背景下,少数基层干部在开展新农村建设指导思想上产生了一些偏差,基层群众对此也有一些反映。为此,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对全市新农村规划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了40多个市直单位和县区政府支持、开展新农村建设情况的工作汇报。在此基础上,调研组深入基层,走村入户,倾听民声,问计于民,开展问卷调查,与基层干部群众进行面对面座谈,全面了解农民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愿望和要求,并邀请部分康居示范村作经验介绍,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根据调研的实际情况,我们及时地提出了新农村建设要坚持政府是主导、农民群众是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指导思想,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科学合理,客观实际地编制规划,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地推进工作,并着重强调了要坚决纠正把新农村建设简单的理解为折旧房建新房等错误思想认识。建议政府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的宣传,动员广大农民自觉投身于新农村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新农村建设,防止急功近利、好大喜功、形式主义和脱离实际、搞“一刀切”的现象发生。政府积极采纳了人大常委会的建议,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和支持新农村建设,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稳步实施了“千村百乡”规划编制工程,引导全市新农村建设朝着科学的发展方向稳步迈进。

       五、规范提高:坚持依法开展工作,确保人大农村工作不偏离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监督法的正式颁布实施,为人大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和抓手。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要求,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茶产业发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列为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是监督法赋予人大监督工作新的形式和内容,截止目前,全省还没有非常成熟的经验做法。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对监督法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和认真的研究,逐步疏理出“六步走”的工作程序(即:把整个工作分为:准备阶段、调研阶段、初审阶段、视察阶段、审议阶段和查办阶段)。我们首先通过电视、报纸、电台和网络等大众媒体把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计划向社会进行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市茶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了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日程安排和实施方案,印发了做好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了调查研究和视察活动,同时,对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中的几个关健环节,如,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初审、修改和市政府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预审工作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有效地保证了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工作严格按照监督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维护了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严肃性,收到了良好的预期效果。

       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我们的主要体会是:

       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装在心里,坚持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是做好人大农村工作的根本前提。人大农村工作的重点和中心就是通过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依法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这就要求我们心里始终装着农民群众,时刻想着农民群众,任何时候都不能脱离农村实际、脱离农民群众。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有效落实,之所以受到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拥护和欢迎。就是因为通过我们的有效工作,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让农民群众体验到了支农政策带来的实惠,促进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生产发展。当看到农民群众喜悦的心情和脸上露出的笑容时,更加坚定了我们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始终牢牢把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推进人大农村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人大农村工作也被赋予了新内涵,面对新的发展形势,要求我们必须不断研究总结人大农村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问题,积极探索开展人大农村工作的新内容、新方法、新举措。去冬今春,我们在对全市农田水利建设情况进行视察时,针对农村“费税改革”、“一事一议”暂停、“两工”取消之后,农田水利建设“钱从哪出、工从何来”的新情况、新变化,常委会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作出了深化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民营水利,建立用水协会等审议意见,经过近一年的工作实践,全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得到较大的改善,有效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始终把贯彻落实各项涉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己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是实现人大农村工作有所作为的关健所在。人大开展工作的前提是依法办事,回顾几年来的工作实际,我们深刻的认识到,开展工作监督,任何时候都必需坚持以相关政策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做到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搞变通,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力、强制力和不可抵抗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实践多次证明,只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无论是哪一级机关,哪一个单位,纵有再多的困难和矛盾,任何问题都会得到有效解决。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履行预算监督职能 推进政府依法理财